分享到: | 更多 |
何海锋
当前全党正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这次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聚焦在作风建设上,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问题。在“四风”之中,形式主义被列在了首位。形式主义对于作风建设的危害人所共知,反对形式主义也早已成为全党上下、全国人民的共识。笔者认为,在反对形式主义的过程中必须当心掉入两个陷阱,既要防止走向新的形式主义,又要避免误伤了形式正义。
什么是形式主义?形式主义在本质上是唯心主义,是一种注重表面而不问实际,讲究形式而不论效果的方法和态度,在实践中则往往表现为表里不一、阳奉阴违、沽名钓誉和政绩工程。中央颁布的八项规定主要针对的就是形式主义,比如不注重调查研究,铺张浪费、讲究排场,文山会海等。反对形式主义就是要实事求是,讲求实效——调研就是深入实际,挖掘一手资料,而不是游山玩水;开会就是研究问题、寻求共识,而不是照本宣科的一言堂;下基层不是演戏作秀,文件简报要反映实际问题,等等。
一定的内容需要必要的形式来保证。但形式远胜过内容,就容易走向形式主义的误区,身处其中之人无不为其所害,往大处说则败坏党风政风、社会风气,贻害党的事业。而从现在的情况来看,一些地方和部门在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往往热衷于机械地照猫画虎,层层设立机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组、行政组、督导组等一应俱全,但结合工作实际谋划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思路却不多见;满足于表面功夫,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现象更是比比皆是,领导讲话、材料简报满天飞,却缺乏真正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的举措。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如果对于这些打着反形式主义的旗号搞形式主义的现象听之任之,反对形式主义就有可能滑向新的形式主义。这是我们需要当心的第一个陷阱。
虽然形式主义的表现形形色色,但人们在深受其害的同时,也锻炼出了鉴别和揭露的能力,无论怎么变换花样,其实大家都心知肚明。习近平总书记日前在武汉考察时也说,“什么是作秀,什么是真正联系群众,老百姓一眼就看出来了”。因此只要有决心,实实在在地走群众路线,充分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对于避免滋生新的形式主义,我们应该是充满信心的。
相比起形式主义,形式正义会让很多人感到陌生。形式正义是相对于“实质正义”而言的。“实质正义”是一种朴素的正义观,产生于人类关于公平正义的自然法则。我们常说的“罪有应得”、“好人有好报”就属于这样一种正义。在我国传统的文学作品中,就有大量关于实质正义的例子,好人坏人一目了然,好人都受到奖励,坏人都得到惩罚。但现实生活却不总是如此,因为是非善恶很难有完全统一的判断标准,而且人类社会生活总是充满了不可预测性和不确定性。此时,形式正义就彰显出了其特殊的价值,因为形式正义是一种“看得见的正义”。
所谓“看得见的正义”,就是通过一整套合理的程序设计,让参与者和观察者都能清楚地看到最终结论和判断形成的过程,从而相信正义得到了实现。因此,形式正义也被称作是过程的公平,即“程序正义”。实质正义往往无从检验,而形式正义却是直观可见的。形式正义的核心要求是,通过程序的设计,让任何人都不能做自己的法官,任何一方的意见都应当被听取。在形式正义的视野里,没有永远正确的青天大老爷,没有胡搅蛮缠的刁民,没有脸谱化的好人坏人,只有严格被遵守的程序。在法庭上要证明一个人是不是有罪,控辩双方的意见都要被听取,并由中立的其他一方作出判断;开会必须要有严谨的议程和议事规则;选拔任用干部要严格遵守干部选用程序;政府的重大决策必须有效听取相关方的意见,等等。所有这些,都是形式正义的体现。
形式主义和形式正义是容易混淆的。如果虽然有法庭,有辩论,但法官的判决却听命于法庭之外的某种声音,诉讼程序就沦为了一种掩饰;如果会场有鲜花、有横幅、有代表、有主持,却没有意见的交锋,会议本身就成了纯粹的花架子;在开始干部选拔任用之前,如果早就定下了人选,选拔就变成了走过场;如果听证会成了举手会表扬会,听证也就成了摆设。
形式正义搞不好,的确容易滑向形式主义,但二者的区别也是十分明确的。形式主义是毫无意义的繁文缛节,是虚伪刁滑的金玉其外,是掩人耳目的遮羞布,而形式正义是不可或缺的权利保障,是通往实质正义的桥梁。因此,我们可以修正繁琐复杂的诉讼过程,但是不能任意削减必要的诉讼环节;可以抛弃豪华的会场和鲜花横幅,但不能没有逻辑严密的议事规则;可以优化选人用人机制,但必须有章可循;可以少一点官话套话,但要让老百姓能够有机会说出心里话。否则,就会造成对形式正义的伤害。
实际上,对于形式主义的顽固和形式正义的脆弱,我们有目共睹。很多人在乐此不疲地搞形式主义的同时,对于形式正义却根本不屑一顾,甚至还会觉得碍手碍脚,从而趁着反对形式主义的时机对形式正义上下其手。因此,在反对形式主义的过程中,我们一定要注意保护好形式正义。倒洗澡水不能把孩子也倒了,反对形式主义千万不能误伤了形式正义。这是我们需要当心的第二个陷阱。
总之,在作风建设和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过程中,在反对形式主义的旗帜下,既要防止走向新的形式主义,又要避免误伤了形式正义。一旦掉入这两个陷阱,反对形式主义就难以取得成功。
(作者单位:中央纪委监察部驻文化部纪检组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