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邬泽华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纪委承担监督责任,就是要按照党章规定认真履职,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做到有为有位有威,不断以正风肃纪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牢记神圣使命,督促责任“扛起来”。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纪检监察机关必须认真履行监督责任,重点是协助同级党委、监督下级党委共同把主体责任扛起来。一是协助党委履责。要督促检查各级党委是否真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准确掌握下级党委和党员干部群众对上级党委成员的意见建议,发现问题及时向本级党委反馈,并提出意见。二是分解任务确责。督促承担“主责”的领导干部把精力集中到抓党风廉政建设上来,坚决防止一些领导干部只重业务、不抓党风,只看发展指标,不抓惩治腐败,讲经济工作头头是道、讲党风廉政建设思路和措施就语焉不详的现状。三是集中精力专责。专司其职,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四是“一案双查”追责。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五是科学评价考责。以考评促进反腐倡廉建设深入推进。
抓好作风建设,持之以恒“钉钉子”。一是抓住重要节点“防反弹”。围绕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的贯彻落实,抓住元旦、春节和中秋等重要时间节点,揪住“四风”这个重点,加大明察暗访力度,盯死盯牢,确保不反弹、不回潮。二是实施公开曝光“强震慑”。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不断拧紧“螺丝”,使违纪违法者胆战心惊、顶风作案者及时收手。三是打好立体监督“组合拳”。通过多种手段进行执纪问责,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四是步步为营凝聚“正能量”。步步为营,久久为功。
保持高压态势,重拳惩腐“零容忍”。查办违法违纪腐败案件,是纪委立委之本,履职之首。重点要做到“四个坚持”:一是坚持落实好“两为主”。认真落实“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查处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落实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的工作原则、程序和具体要求。积极探索案件管理和办理新模式,强化问题线索发现、移送、处置和追究的全程管理,建立统一的案件线索管理平台,实行上下级纪委定期核对问题线索、案件线索等制度。二是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要解决好县乡两级查处案件力度不够的问题,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提级办案、交叉办案力度,建立乡镇办案协作区,促进县乡办案力度达到与省、市级相当的水平。三是坚持抓早抓小、快查快结。对一些违纪行为要做到“露头就打”,不让其“养成坐大”。发现苗头性问题,要及时了解核实、诫勉谈话。对一些在查的腐败案件,要做到查准查快,只要查清了主要违法事实,就迅速移交司法机关,不断提高违纪案件查办率。四要坚持法治思维反腐。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坚决不搞“运动式反腐”、“人治式反腐”、“选择式反腐”。严格依法依纪办事,法律面前没有特殊公民,党纪国法之外也没有特权。不管涉及什么人,不论权力大小、职位高低,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严惩不贷。
深入推进“三转”,打造执纪监督“升级版”。“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机制创新、提高腐败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一是要明确方向主动转。着力提高监督执纪能力,持续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二是要内外结合同步转。从参与职能部门的一般工作检查转变到对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上来,实现由“牵头推动”向“监督推动”的转变。三是要创新方式有效转。切实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水平。四是要自身过硬大胆转。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反腐“铁军”。
(作者系十堰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