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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要点:
有权就有责、权责要对等。如果权用不好、有责不担当,就会滋生不正之风,出现腐败问题。
贯彻群众路线没有休止符,党的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必须从经受“四大考验”、应对“四种危险”的高度,镜头不换、力度不减、温度不降,抓常、抓细、抓长,持之以恒改作风,不断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切实以优良党风取信于民。
权力不论大小,职务不论高低,没有制度的制约和监督,权力就有可能被滥用,就很容易产生腐败。
严惩腐败分子是党心民心所向,党内决不允许有腐败分子的藏身之地,惩治这一手无论如何都不能放松,必须始终保持惩处腐败的高压态势,认真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最大限度堵塞制度漏洞,强化制度执行和责任追究,防止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强调,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一个很重要的方面是厘清责任、落实责任。党风廉政建设是党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狠抓主体责任和责任主体,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持有错必究、有腐必惩、有贪必肃、有责必问,使广大党员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易腐,促进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一、强化履职尽责,种好“责任田”,牢牢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心上抓在手上
党委能否落实好主体责任,直接关系党风廉政建设成效。教育干部廉洁自律、监督干部廉洁从政,是对干部的最大关心爱护。放弃了这方面责任,就是对党和人民、对干部的极大不负责任。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关键是责任主体要知其职、明其责、尽其力,旗帜鲜明、态度坚决、毫不含糊地贯彻落实中央各项决策部署。
各级党委必须切实落实好主体责任。党委要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发挥统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保证各级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建立责任传导机制,畅通下达上传渠道,严格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决不允许有责任不落实、有制度不执行、有问题不追究,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
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必须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责任担当意识,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定期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对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对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对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做到常研究、常部署,抓领导、领导抓,抓具体、具体抓,特别是要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管好自己、管好家人、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守住党和人民交给自己的政治责任,守住自己的政治生命线,守住正确的人生价值,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对分管工作和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担负起领导责任。有权就有责、权责要对等。如果有权用不好、有责不担当,就会滋长不正之风,出现腐败问题。每一名班子成员都要在党爱党、在党为党、在党忧党,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制定岗位责任细则,层层分解任务,层层传导压力,对承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签字背书”,做到工作职责和掌握的权力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
二、坚持从严治吏,践行“三严三实”,努力建设务实干事、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
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培养干部既要大胆使用压担子,又要时常帮助提提醒。坚持关口前移、标本兼治,把“三严三实”要求贯穿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形成事前有预防、事中有管控、事后有监督的常态化制度体系,使党员干部懂规矩、守底线、作表率,绝不能再出现一个人出事、一批人倒下那样令人惋惜和痛心的事情。
坚持从严教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运用反面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不断增强党性观念和宗旨意识,切实补足精神之“钙”,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使党员干部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
坚持从严选拔。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完善选人用人机制,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格把关,不唯票、不唯分、不唯年龄、不唯GDP,切实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选拔出来,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坚持从严管理。发挥党组织和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相互关心、相互爱护、相互提醒的作用,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查早查小、处早处小,经常拽拽袖子、咬咬耳朵、拍拍肩膀,有病就马上治,发现问题就及时处理,绝不能遮丑护短、姑息迁就、养痈遗患,做到防患于未然之时、除祸在萌芽之中。
坚持从严监督。切实加强党内监督,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发挥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作用,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行使权力的监督,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严格实行“一案双查”、“一问三责”,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还要追究纪委监督不到位的责任。
三、狠抓作风建设,汇聚“正能量”,促进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党的作风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命。党的十八大作出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部署,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入手,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抓住了根本,切中了要害。贯彻群众路线没有休止符,党的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必须从经受“四大考验”、应对“四种危险”的高度,镜头不换、力度不减、温度不降,抓常、抓细、抓长,持之以恒改作风,不断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切实以优良党风取信于民。
着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四风”是违背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的,是当前群众深恶痛绝、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也是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根源。反“四风”,就是把不该拥有的特权、不该得到的利益、不该享受的待遇拿下来、限制住。要严格执行中央反“四风”的各项规定,敢于向旧习惯说不,向潜规则叫板,向违法违纪行为开刀。有什么问题就整治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坚决防止“四风”变种、反弹、回潮,真正让群众看到教育实践活动带来的新气象新变化。
集中整治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大力开展“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专项活动,着力解决克扣侵占群众款物,疑难信访积案、涉法涉诉,城镇管网老旧、农村脏乱差,社会保障工作不规范不公正,困难群众生活,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等问题。整改效果请群众评判,让老百姓不再难心、愁心、烦心。
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机制。一阵风式的改作风本身不是好作风,也改不出好作风。要认真落实作风建设各项制度,推动作风建设成果固化为制度约束,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使制度成为党员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的硬杠杠,使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从源头上遏制不正之风,从根本上治愈作风顽疾,务求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四、注重源头治腐,扎紧制度“铁笼子”,不断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
权力不论大小,职务不论高低,没有制度的制约和监督,权力就有可能被滥用,就很容易产生腐败。从源头上预防腐败行为发生,必须始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最大限度堵塞制度漏洞,强化制度执行和责任追究,防止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创新检查考核方式,由党委常委带队,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与领导班子考核同步进行,组织开展党政主要领导向“两委委员”述责述廉,带着问题线索约谈领导干部,向社会公开通报检查考核结果,充分发挥廉政建设责任制在预防腐败中的重要作用。
紧紧依靠改革堵塞体制机制漏洞。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把深化改革同防范腐败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既通过改革打破利益固化的藩篱、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又防止借改革之机捞取好处、出现新的腐败现象。
着力构建科学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积极开展主要领导干部不直接分管人、财、物等重大事项试点。合理分解权力,科学配置权力,不同性质的权力由不同部门、单位、个人行使。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同时切实改进巡视工作方式方法,注重巡视成果运用,提高巡视质量和水平,做到纪委派驻监督对党和国家机关监督全覆盖,巡视监督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
五、严格执纪执法,架设“高压线”,始终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
坚决反对腐败,防止党员干部在长期执政条件下腐化变质,是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并全力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严惩腐败分子是党心民心所向,党内决不允许有腐败分子的藏身之地,惩治这一手无论如何都不能放松,必须始终保持惩处腐败的高压态势,认真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严明党的纪律。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必须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一把尺子量到底,做到有纪必依、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使纪律真正成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硬约束,使党员干部真正敬畏法纪、敬畏组织、敬畏群众,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增强党的凝聚力战斗力。
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的决策部署,积极推动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整合纪委内设机构,强化办案和内部管理监督力量,清理牵头和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配好配强各级纪委领导班子。稳定纪检监察队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任期内一般不调动工作,原则上干满一届,不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使其心无旁骛、集中精力履行监督责任,切实把职能聚焦到主业上来,把更多力量调配到主业上来,真正把中心任务抓起来。
坚决查处大案要案。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买官卖官、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不管是谁,不管什么级别,不管涉及多少人,“老虎”、“苍蝇”一起打,决不网开一面、法外施恩、法不治众。
(作者:中共黑龙江省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