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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和基本原则,深刻阐明了建设什么样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作出了顶层设计。理论创新之多、改革路径之清晰、具体任务之明确、重要改革举措力度之大、涉及面之广前所未有,具有重要的历史性意义。其中有许多重大改革、重大决策和检察工作密切相关,既是指导和推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纲领性文件,也是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投身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伟大实践的行动指南。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检察机关使命神圣、责任重大,只有自觉融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体布局之中,才能更好地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有效推进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
必须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定检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征程中,党是最坚强的领导核心,坚持党的领导是检察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的最根本保证。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检察机关各项工作的全过程,正确处理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关系,正确处理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的关系,把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体现和落实到各项执法办案中,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新形势下检察工作,自觉服从党在政治、思想和组织上的领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最高检和省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立足检察职能,自觉融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体布局。检察机关作为法治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要紧紧围绕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法治建设重点环节,切实找准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切入点、着力点。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坚定不移地反对腐败,依法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推动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促进廉洁从政、严格执法,助推法治政府建设;规范司法行为,加大对诉讼活动的监督力度,重点解决影响司法公正的深层次问题,努力做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依法严惩暴力恐怖、涉黑犯罪等重大刑事犯罪,积极参与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影响安全生产、损害生态环境等老百姓痛恨的重点问题治理,维护国家安全稳定,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进一步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明确检察机关内部各层级权限,明确各类检察人员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建立检察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
积极稳妥推进检察改革,努力实现检察事业科学发展。深化司法改革、保证司法公正,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保障。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了许多新的重大司法改革举措,每一项改革举措都是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问题。实现《决定》提出的“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目标,必须深化检察体制改革,重点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保证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要全面做好检察改革的试点工作,加强调查研究,自上而下、积极稳妥地推进,确保四中全会确定的重大司法改革措施的落实。坚持以公开打造透明司法,以执法办案信息公开为重点,使检务公开常态化,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在执法办案各个环节筑起最严密的篱笆墙,对群众诟病的“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架上“高压线”,让司法腐败无处藏身。
加强检察队伍素能建设,铸造忠诚的法治工作队伍。检察机关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五个过硬”和《决定》“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的要求,坚持以思想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着力解决先进性和纯洁性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使检察干警理想信念更加坚定,政治信仰更加坚强。通过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不断完善职业准入和人才招录等制度,提高检察队伍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认真履行“两个责任”,把从严治检要求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落实到各项具体工作中。要紧紧围绕严格公正文明司法,坚决查处执法犯法、违法用权等行为,促使检察干警正确行使手中权力,把每一起案件的办理都作为依法治国的生动实践。特别是对违反党规党纪的行为要严肃处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抓早抓小,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违纪走向违法。要以党的建设推进检察队伍建设,在法治建设中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各级党组织的政治保障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检察队伍,为检察环节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各项任务提供组织和人才保障。(作者系黑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