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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身养廉当破除“心中贼”
刘励华
//www.workercn.cn2016-04-12来源:解放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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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是明朝思想家王阳明的名言,原指铲除啸聚山林的强盗容易,铲除叛乱的社会根源很难。将“心中贼”作更宽泛的引申,则可指过度的欲望。破除“心中贼”,就是加强人格修炼,纯净内心世界,消除不良欲望,提高人生境界。

  不可否认,人非圣贤,每个人都会有私心杂念,都会有“心中贼”。在物欲横流的时代,面临的各种诱惑很多,如守不住本心,心灵家园很容易被贪欲这个“心中贼”占领。这就需要我们时刻警惕、严加防范、大胆破除,绝不能任其肆意生长和作乱,否则会带来严重后果。近读中纪委在网上公布的《贪官忏悔录》,笔者发现,这些人多曾有过一段辉煌的奋斗史,可是随着职务的上升,手中权力的增大,私欲也逐渐膨胀,于是肆意妄为、大把敛财,最终沦为阶下囚。可以说,把他们推向犯罪道路的不是别人,正是藏在自己内心深处的“心中贼”。

  习主席指出:“一个人能否廉洁自律,最大的诱惑是自己,最难战胜的敌人也是自己。一个人战胜不了自己,制度设计得再缜密,也会‘法令滋彰,盗贼多有’。”习主席的重要讲话,深刻揭示了自我修养与制度建设的辩证关系,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指明了方向。对党员干部个人而言,就是要强化自我修炼、自我约束、自我塑造,勇于破除“心中贼”,始终保持思想的先进性、道德的纯洁性。

  怎样才能破除“心中贼”?关键是用好三把“利剑”。

  用好信仰之剑。信仰是人的精神支柱,信仰缺失,患了“软骨病”,肌体就会受到各种病毒侵蚀。许多腐败分子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首要原因就是放松世界观改造,导致信仰迷失、信念动摇、人格扭曲、良知泯灭。因此,作为党员干部,必须坚持不懈地自觉加强理论武装和世界观改造,树立崇高的信仰追求,坚持用理想信念的火炬照亮人生航程,做到志存高远,不为形形色色的诱惑所动。同时,加强党性锻炼,不断提纯党性,炼就金刚不坏之身,抵制各种腐朽思想侵蚀,防止思想蜕变。信仰立、意志坚,就能用信仰之剑降妖除魔,一举斩灭“心中贼”。

  用好道德之剑。良好的道德修养,是做人、做事、为官的基础和根本。道德滑坡、良知丧失,则“心中贼”横生。以破“心中贼”为己任的王阳明,系统地提出道德自主自律的心学体系,提倡以正人心为本,倡导知行合一,通过主体自我的道德修养,唤醒人内心潜伏的道德意识,达到致良知的境界。今天,虽然历史条件发生了变化,但我们仍要弘扬传统文化,拿起道德这把“利剑”,勇破“心中贼”。具体讲,就是摆正心中的定盘针,勤于修身养德,自觉启发内心道德的自主自律,做到知荣辱、辨善恶,祛心魔、扫心尘,守住道德底线,始终保持高尚的人格。特别是作为“关键少数”的领导干部,更要坚持知行合一、言行一致,勤擦人品官徳这面镜子,以免心灵蒙尘、人生蒙羞。

  用好法律之剑。腐败分子敢于铤而走险,与他们法律素养缺失、法纪观念淡薄、法治意识不强不无关系。有的心存侥幸,认为反腐的利剑不一定能落到自己头上,因而一而再、再而三以身试法。破除这样的“心中贼”,必须提升法律素养、强化守法意识,让法治真正成为一种信仰。同时,保持一颗敬畏之心,做到知法规、畏法度,凡事守底线、不越矩,绝不能知法犯法、心存侥幸。要知道,法纪是铁,谁碰谁出血,任何违纪违法行为,终将受到严惩。当私心杂念泛起时、当“恶向胆边生”时,一定要果断拔出法律这把“利剑”,让法治意识统治内心,毫不手软地将“心中贼”斩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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