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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激发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
1 鼓励激励机制:
“解决干部干事创业内在动力不足的问题,形成让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干部精神上受鼓舞、物质上得奖励、政治上有提升的鲜明导向。”
精神上鼓舞:只要工作足够优秀,不管个人还是部门,都将受到奖牌和荣誉称号的精神鼓励,还将作为先进典型被大力褒奖和宣传。
物质上奖励:考核优良、进步明显的单位和个人,实实在在的奖金和实惠就是最直观的奖励。
政治上提拔:本着让干事创业干部不吃亏的原则,成绩突出、作风过硬的干部将被优先考虑提拔重用。
省委出台《陕西省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办法(试行)》,建立鼓励激励机制重点是解决干部干事创业内动力不足的问题。该办法以评优选先、考核奖励和选拔重用为抓手,加大对奋发有为、业绩突出干部的褒扬、嘉奖与提拔,让“能者上”,目的就是要充分调动全省干部的积极性,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
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路线和政策决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在我省加速追赶超越发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冲刺阶段,干部的精神状态如何,至关重要。针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经济发展的新常态新形势下干部队伍中出现的精神懈怠、庸懒散的不良倾向,省委组织力量深入调查,认真分析,科学论证,及时提出鼓励激励办法,措施得力,针对性强,从制度和组织上为我们解决问题、推动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激励是对干部行为进行正面强化,让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受尊敬、有激情、有奔头,重在强化其内生动力。这就要求我们认真学习和领会省委建立鼓励激励机制的精神实质,结合各行各业的具体工作实际,落实党政干部鼓励激励机制,要在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综合评价,考用结合、奖优罚劣,分级管理、简便易行原则的同时,各有侧重地应用好以下三种激励措施。
一是物质激励看业绩。要以目标考核为抓手,区别不同情况,科学制定考核标准,量化指标,落实责任,引导人们把心思、精力真正用到干事创业上,以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实绩,作为最重要的奖励依据,奖勤罚懒,多劳者多得。少劳者少得。让干事创业的人物质上经济上得实惠、受奖励,营造进取向上、干事创业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是用人激励重导向。用人激励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好干部的五条标准,以业绩为基础,既要看当前的显绩,也要看长远的潜绩;既要积极鼓励干部做到年轻有为、敢作敢为,又要严格约束干部,不能胆大妄为,更不能胡作非为。要改变过去用人上或唯分、或唯票、或唯年龄、或唯GDP的错误倾向,进行全面综合考核,注重用人的正确导向。
三是精神激励正风气。精神激励是干部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之源。人才学研究成功人士之所以能事业有成,其内生型动机——理想信念、价值追求才是长久的永恒的。从政是一条奉献之路。物质奖励、岗位激励都是有限的,而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精神激励重在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和荣辱分明的社会风气。让我们授予的荣誉称号、表彰的先进模范,能真正得到社会的认可、尊重和普遍的赞赏,让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干部精神上受鼓舞,成为人们崇尚、学习、效仿的精神偶像,成为引领社会风尚的精神力量。
物质激励、用人激励、精神激励,各有所长,也各有不足,对不同的激励对象,作用也不完全一样。我们要在实际中学会综合应用,相互配合,发挥鼓励激励的最大整体效应,让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形成一马当先,万马奔腾的良好局面,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建设的顺利发展。(冯志进,作者系西安报业传媒集团特聘专家、市委党校科研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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