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毫无悬念地,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再次向全党、全国人民重申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只是在这个时候、这个阶段“全面从严治党”有了更深刻的内涵,也有了更现实的依托。
六中全会首先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严治党的成就给予了高度评价,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集中整饬党风,严厉惩治腐败,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党内政治生活展现新气象,赢得了党心民心,为开创党和国家事业新局面提供了重要保证”。
这样的评价无疑是非常中肯的。可以说,反腐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政治最大的看点和最大的亮点,从打“虎”到拍“蝇”,从严肃国法到严明党纪,新一届领导集体向党和人民交上了一份合格的答卷。但是随着反腐时间的拉长,成绩的积累,“风暴论”“政治斗争论”等各种奇怪的论调也在干扰着人们的视线,消解着人们对从严治党的信心。这些论调似乎在向人们暗示,反腐不过是一阵风,三两年就会过去,过去了一切都会照旧。
然而,这种可笑的论调已经被现实击得粉碎。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如果说开始时我们还不能看清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意图和走向的话,那么,随着时间的拉长,空间的拉大,我们已经越来越清晰地看到,全面从严治党绝不是一时的心血来潮,更不是出于偏私的考虑,而是一次方向明确、目标清晰,有步骤、有计划、有部署、有实施的战略。在全面从严治党这个问题上,中央鸿篇巨制,正在下一盘很大的棋。
为了看清这盘棋,我们把时间拉回去几年,从刘铁男到刘志军,从周永康到徐才厚,从苏荣到令计划、从秘书帮的覆灭到山西政坛的塌方,一个个反腐大案如同一幕幕惊险系列剧看得人惊心动魄,也给腐败分子们形成了强烈的震慑,一时之间,不敢腐的心态似乎已经形成。但是全面从严治党,不敢腐只是第一步,而且由于不敢腐是一种被动的心态,一旦条件合适,腐败还会固态复萌。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场合,一次次地提醒我们:反腐只是从严治党的一部分,真正的从严治党必须形成不能腐、不愿腐的良好政治生态。而王岐山同志“治标要为治本赢得时间”说法同样也引起了人们的广泛深思。
于是全面从严治党进入了第二个阶段,从国法到党纪,把纪律挺在法律的前面,以纪律严格要求、关心保护党员领导干部。领导干部的腐败往往从小错开始,违法也往往从违纪开始。强调纪律和规矩就是要为腐败行为加设一道更严的防线。王岐山同志指出,“党纪”与“国法”不是一个概念,不能混同,党纪要严于国法。
正是在这样的思想指导下,2015年,《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重新修订并印发。修订以后的党纪突出了一个“严”字,条例把纪律与法律分开,体现了党纪严于国法,同时条例为党员和领导干部划定了红线,明确了六类“负面清单”,并把政治纪律列六大纪律之首,“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等情形被明令禁止。
纪律建设之后是思想建设。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强化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性。明确提出“党要管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并提出“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和政治灵魂,也是保持党的团结统一的思想基础”。
1949年3月,中国革命即将胜利。毛泽东同志率中央机关离开西柏坡前往北京时,曾深刻地指出,我们是去进京赶考,应当都能考及格,不要退回来。2013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重上西柏坡,面对故地,再次深刻指出,六十多年过去了,我们取得了巨大进步,中国人民站起来了,富起来了,但我们面临的挑战和问题依然严峻复杂,党面临的赶考远未结束。
全面从严治党是我们党经受“四大考验”、克服“四种危险”的最有力的武器,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所以,全面从严治党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