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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时机选择上,现在提出建设福利社会,是否适时
我认为,现在提出建设福利社会是适时的,不然就会错过时机。发达国家开始建设福利国家制度时,经济水平并不算高,而且大都在城市化水平达到50%、人均收入接近或达到6000美元时加快了建设福利制度的步伐。它们并不是先发达了然后才搞福利,而是一边发展社会福利,同时取得较快的经济增长。它们的成功经验恰恰是证明了经济发达与福利增长之间具有同步性。
我国现在的城市化水平已经超过50%了,每年正以不低于一个百分点的速度快速提高;2012年中国GDP总量8.3万亿美元,人均GDP达到6105美元。在实践上,2007年以来,我们加快了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制度体系建设,而就在这段时间,我们不仅成功抵御了2008年以来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还迅速发展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我们自己的经验也证明了发展社会福利和实现经济增长之间并不是矛盾的。适时加快社会福利建设步伐,是符合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的。
当然,任何一个概念的提出,都可能有正效应,也可能有负效应。前面讨论了提出“福利社会”会有什么疑虑,反过来看,不提“福利社会”会不会也有不好的效果?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我们国家不是福利社会提早了,而是提晚了。正因为提晚了,在一定程度上致使广大群众购买力低,产能过剩,社会矛盾相对突出,产业升级乏力。当前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过程中出现的很多困难,一定意义上说与福利社会建设搞晚了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联系。这一教训提醒我们:就保障经济发展来说,不明确提出福利社会建设目标,就不足以扭转经济与社会的失衡、不足以有效缩小贫富差距、不足以有效增强国内消费能力,实现对内和对外的经济平衡;就加强社会管理来说,不明确提出福利社会建设目标,就无法明确社会管理的重点,就无法明确社会公平正义的意义,不利于积极主动地建设和谐社会;对广大群众来说,不明确提出福利社会建设目标,就不足以动员起新的奋斗热情,凝聚新的共识;对广大干部来说,不明确提出福利社会建设目标,就不足以转变片面追求GDP的倾向的政绩观。而提出建设福利社会的目标,社会广泛支持,穷人得到实惠,富人脸上有光,政策公平正义,国家就会获得安宁的基础。
总之,现在提出建设福利社会,非但没有超越现实发展阶段的要求,恰恰是为基本建成现代化的中国社会奠定必要的福利基础。我们国家已经进入实现全面小康的关键阶段,在这个新增长阶段,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来自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能力的增强,来自优先发展教育、增强人民健康、发展社会服务的需要——这些正是“普遍福利”的内涵,因此,福利建设恰恰是新阶段经济增长的主要源泉,是社会和谐、进步的主要保证。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原所长、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