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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经济日报
知识经济时代,知识运营成为社会经济增长的主要方式,作为重要生产要素的知识产权已成为当前企业乃至一个经济体的核心竞争力。概言之,知识产权是人们基于智力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而依法享有的财产权利。作为企业非货币性资产的组成部分,知识产权是现代企业在经济活动中重要的利润来源。由于具有全球流动性、产业渗透性和价值倍增性等特征,知识产权可以同企业其他非货币性资产如存货、固定资产、股权投资等一样按评估价值进行交易,其本身为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非常可观。有关研究和统计显示,在全球生产总值的高速增长中,知识产权的贡献份额已经由20世纪的5%上升到今天的80%—90%,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的无形资产对全球500强企业发展的贡献率已经超过80%。可以预见,未来国家在全球经济合作中的地位、产业在国际分工中的地位、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地位,都将越来越由知识产权拥有与运用能力决定。
事实上,从产品经营到资本运营再到知识运营,不仅仅是企业经营的方式变化,更是企业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由低级到高级不断提升的过程。从这个意义上讲,知识产权运营无疑是企业经营的高级阶段。显然,企业拥有知识产权不是目的,通过知识产权运营,实现知识产权的价值最大化,提高企业竞争力和收益才是其目的。从宏观层面讲,知识产权运营不仅是当今世界各国企业之间主要的一种竞争手段,也是国家实施发展战略和提升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方面。而企业知识产权运营则是国家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微观基础,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支撑。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知识产权运营必须依托市场通过交易来实现。换言之,企业知识产权交易是企业实现知识产权优化配置及其价值最大化的主要途径。
然而,现阶段我国大多数企业知识产权的效益未能充分发挥,大多数企业对知识产权的运营还没有制定行之有效的策略。很多企业未能实现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与研发、生产、营销的良性互动,更没有系统化地认识和思考知识产权交易问题。建立知识产权制度的本质是为了激励创新,如果知识产权无法得到有效利用和转化,就很难起到激励效果。对于企业来讲,拥有知识产权固然重要,但把知识产权转化为实际效益更加重要。而合理的企业知识产权交易机制有助于激励企业成为一个知识产权创造和应用的集合体,从而大大提高知识产权转化率和使用率,最大限度地实现知识产权价值,为企业带来利益,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从我国企业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发展现状看,未来企业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应以系统论为指导,逐步推进企业知识产权交易市场的规范化和现代化,形成全国性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产权交易市场。在宏观层面,政府机构必须加快职能转换,厘清政府与企业的职能、给予政府与企业以合理角色定位,消除政府对企业知识产权交易过程中的不必要的行政干预,避免因企业产权关系模糊、产权归属不清带来的弊端,逐步建立和形成以市场为依托的新机制。在微观层面,要完善和健全企业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内部组织,使企业主体能够自由选择进入不同类型的市场。只有建立了完善的市场载体和中介组织,才能实现企业知识产权的商品化和证券化。要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逐步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市场体系。企业知识产权交易,实质上是财产所有权的交易,关系到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要建立一个有序的公平交易、公平竞争、合法经营的市场基础,必须加强企业知识产权市场体系建设,设定明确的目标模式。此外,还要按照规范的企业知识产权市场体系的要求,确立企业知识产权市场的交易原则、运行机制和工作程序。
依照上述构想,全国统一的企业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应该是开放的市场,其开放性应体现在其对内对外两个方面同时促进资源在国内的优化配置和在世界范围内的合理流动。全国统一的企业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应该是竞争的市场,包含国内竞争、国际竞争、企业之间的竞争和各交易机构之间的竞争,但都应当是在国家政策法规指导下的有序竞争。全国统一的企业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应该是“法律规范,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的规范公平的市场,企业知识产权交易应该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全国统一的企业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应该是一个信息化市场,为提高交易效率,全国统一的企业知识产权交易市场需要进行信息化建设,统一开发软件系统,这样既便于全国联网,又便于对接国际。
此外,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快速发展,区域经济与国家经济之间的冲突日益激烈,表现在知识产权领域,国家已经成为知识产权交易和博弈的主体,企业作为国家经济的微观基础,其知识产权交易必须服从和服务于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总体要求。鉴于此,企业在涉外知识产权交易活动中除了要关注各自企业的利益,还要注意保护国家利益。在企业知识产权交易法制化过程中,一方面需要积极借鉴国际惯例,一方面还必须注意处理好国际化与国家化的关系问题。(作者单位: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石家庄经济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