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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成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科学指南和行动纲领。就涉农金融工作而言,《决定》明确的金融改革路线图和农村改革方向,必将引发农村金融市场的深刻变革,给农村金融机构带来新的竞争压力和创新动力。为此,黑龙江农信社将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全会精神为契机,紧密围绕省委省政府推进农村改革整体战略部署,积极顺应农村金融市场变化带来的新挑战、新竞争、新需求,以更大的勇气和智慧,更有力的措施和办法,推进改革发展,推进经营转型,推进金融服务创新,建设适应农村金融市场需求的本土银行,建设支持现代化大农业发展的特色银行。
站在新的起点谋划和推进黑龙江农信社改革发展,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机遇意识、进取意识。农村金融是农村经济的核心,作为当前黑龙江省农村金融市场的主力军,农信社在推进新一轮农村改革中,必须承担起应有的责任,发挥出主力作用。《决定》提出的一系列农村改革政策措施必将为农村金融带来难得的发展机遇。《决定》提出的放开抵押担保权,将有利于解决一直困扰农信社的农村抵押担保难题;《决定》提出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将为农信社提供更多合格的承贷主体;《决定》提出大幅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将促进农村地区个人金融业务的发展;《决定》提出保障金融机构农村存款保险制度将有利于形成农村金融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等。全省农信社要准确把握新一轮农村改革的发展趋势,以时不我待的精神抢抓机遇,积极调研,充分论证,主动应对。农村金融市场的繁荣必将带来金融机构竞争的加剧,面临严峻的竞争形势,农信社必须从根本上厘清、找准影响农信社改革发展的矛盾和问题所在,把发展的立足点转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要紧密围绕发展、质量、服务进行改革。
深化改革,解决影响和束缚发展的桎梏
按照《决定》提出的“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原则,推进实施“改进、改造、改制”三步并走思路,积极推进产权改革。通过采取定向帮扶、综合改革、股份制改造、政府支持以及引进优质战略投资者等措施,利用3年左右时间,实现省内县级联社全部达到组建农商行标准,围绕“两大平原”农业综合改革实验区建设,探索组建区域性农商银行,提升支持现代化大农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按照《决定》提出的“简政放权”要求,改革内部管理机制,进一步厘清省联社职能定位,逐步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本着“下放权力、减少审批、责权对等、加强监督、释放活力”的原则,简政放权,搞好服务,充分释放基层经营活力。省联社侧重加强战略规划、政策协调、科技支撑、支付结算、人员培训、产品研发、品牌宣传等方面的服务,发挥全系统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作用,打造好“大平台”,服务好“小法人”。按照商业化和市场化原则,推动农信社进一步明晰产权关系。注重运用市场化手段,引导民营资本投资入股农信社,促进农信社增强资本实力,提高资本质量,优化股权结构,强化股东的风险意识和责任约束,提高股东参与经营决策的能力和积极性,真正构建“三会一层”运作规范,权力有效制衡的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农信社深化改革的内在动力,内生促进农信社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机制。
转型发展,推动经济金融良性互动
围绕“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部署,调整经营思路,完善发展方式,全力支持现代化大农业发展。过去农信社贷款以支持一家一户为主,现在新型农村生产经营组织如雨后春笋迅速成长起来,金融需求与供给脱节、不匹配,传统经营模式、管理机制、服务方式已经适应不了当前形势。为主动满足新需求,适应新变化,推动信贷结构优化,省联社制定了《黑龙江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支持现代化大农业发展的意见》,在全省范围内启动实施了支持现代化大农业“十领域、百千万”工程,着力解决制约农信社发展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努力在支持现代化大农业发展中实现“共享式”发展。按照“循序渐进、优中选优、示范引导、重点突破”的原则,引导信贷资金向更有利于推动现代化大农业发展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倾斜,全面助力现代化大农业发展。目前,全省支持“十领域”贷款余额已达到100亿元,力争一季度达到130亿元。对照全会《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省联社在近期启动实施了区域差异化发展战略、全面风险管理、企业文化建设、信息科技支撑业务发展、人才战略实施等5项系统性课题研究,在顶层设计中主动“差异化”,主动求变,不断创新,以创新驱动转型,赢得新的发展。
提高质量,提高管控风险的能力和水平
着力建设系统完备、运行规范、风险可控的机制和制度体系,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切实防范化解信贷和相关市场化产品风险,确保资产质量稳定。全面推进风险管理机制建设,做好流程银行试点推广工作,培养流程银行建设人才队伍,试点项目建设成果将作为全省推广的标准模板,在各县级联社、农商行差异化后自主组织实施。不断完善内控评价工作,督促行业审计机构和经营法人单位内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确保审计频率、审计质量、审计处理及整改达到工作实效。不断推进信贷管理体制改革,强化贷款新规执行,巩固“农户贷款评级授信”工作成果,公开采信、真实评级,科学授信,定期总结评价、修改,最终实现规范、定型信贷综合性“防新”措施,促进信贷管理水平提升。继续推进严格整治贷款收放违规行为、严肃整治行风作风违纪现象的“双整治”专项行动,着力解决当前在信贷管理和行风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遏制违规收放贷款和办理业务中的“吃拿卡要”行为,有效扭转服务态度上的“生冷硬横冲”、机关作风上的“庸懒散浮”等行为,以必见成效的决心和态度确保“双整治”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打造行业新风。
改进服务,适应农村金融需求和市场变化
一是继续研发、推广、创新金融产品。近年来,省联社成立了专门产品研发组织,统一归纳整合30款金融产品,形成了覆盖现代化大农业“十领域”的金融产品系列品牌——“丰收时贷”。在此框架下,量身打造“宜县则县、宜乡则乡”各具特色的金融产品,有效破解新型农业生产组织抵质押难和难贷款问题。如,推出以自然人先保证,后用农机具抵押为核心的大型农机具“接力贷”产品,已累计投放5.2亿元;推出以农作物预期收益和农机具作为抵质押、乡镇政府全程监管并公证为核心的“粮食预期收益质押贷”产品,已累计投放4000万元;推出蔬菜设施农业贷款产品,建设温泉供热大棚4万栋,投放贷款3.5亿元,缓解了全省冬季鲜蔬供应缺口压力,经济和社会效益明显。二是继续组织搭建涉农领域战略协同平台。充分发挥农信社与“六大系统”下属企事业单位及部门分布具有天然契合度优势,深入推进与农垦、森工、林业、供销、畜牧、农委等“六大系统”战略协同合作。调整优化“六大系统”辖区营业网点布局,加大农场、林场等地区自助服务终端布设数量,提高机构网点和服务覆盖面,目前“六大系统”辖区营业网点和自助设备已占全省总数的15%。三是继续保持涉农贷款投放总量和占比稳定增长趋势。过去三年,全省农信社累计投放涉农贷款约占各年度全省金融机构10%的资金份额和40%的涉农贷款份额,真正让农村资金反哺农业农村。四是继续支持农业小微企业发展。持之以恒地推进农业小微业务的发展,坚持“标准化、流程化、批量化、集约化”和“专业化、特色化、差异化”,突出农业小微企业的发展模式。通过小微金融的实施,起到“以小带大”的杠杆效应,增强农业小微企业的流动性和活力。五是全力支持城镇化建设。对以完善城镇功能为主的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以农村居民转移进入城镇为主的住房建设,以及以能吸纳更多劳动力的生产性服务业为主的城镇产业发展等,在流程简化、政策优惠、加快审批等方面落实政策,积极参与城镇化建设进程,助推“统筹城乡发展”。六是大力支持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增加。财产性收入是未来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方向,通过理财、存款利率上浮、便民贷款等多方面手段,为农村居民有效的提供增收及融资手段。同时,积极支持“三权”抵押融资,盘活农村居民的承包地、林地特别是宅基地等农村沉睡的资产,促进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的不断增长。
(作者系省农村信用联社党委书记、理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