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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后,农民发生了分化,其制度身份与职业、收入和空间特征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分离。
改革以后我国农民分化分为务农农民、非农农民和兼业农民三种基本类型
学术界对我国农民分化有大量研究,对农民分化类型多从职业和收入维度划分,本文从我国农民的制度特征出发,结合职业、收入和空间维度,将改革以后我国农民分化分为务农农民、非农农民和兼业农民三种基本类型。
1.务农农民
务农农民是从事农业的农民,具有制度身份、职业、收入和空间“四维合一”的“农”的特征。我国务农农民包括传统农民、专业户、农业合作社经营者。
①传统农民。传统农民是以传统方式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生产的目的主要是满足于家庭生活需要,一般是在家庭承包的土地上小规模经营,有的少量转入土地,但是普遍经营规模不大。由于农村大多数青壮年劳动力外出打工,务农农民具有老龄化、女性化和低文化程度的特点。由于使用传统技术,又不具有人力资本优势,传统农民的生产和收入水平不高,往往不能很好地满足家庭生活,属于农村较为贫困的阶层。传统农民是我国务农农民的主要组成部分,估计占务农农民的60%以上。
②专业户。专业户是从事农业生产的“大户”,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集中了一定数量土地,生产规模较大,进行了一定的技术和专用性资产投资,生产的目的不是满足于家庭生活需要,而是市场导向和利润。专业农户是农村的乡土精英,一般年富力强,具有一定的人力资本优势,属于农村较为富裕的阶层。专业户是我国职业农民的雏形,目前职业化程度不高,数量不多,估计在务农农民中的比重不会超过20%。
③农业合作社经营者。农业合作社经营者是合作社的经营管理人士,而普通农民社员并不直接参与合作社的经营管理。农业合作社拥有较大的经营规模,进行了一定的技术和专用性资产投资,生产技术、产量和收入水平较高。农业合作社的经营者也是农村乡土精英,年富力强。农业合作社经营者也是我国职业农民的雏形,在务农农民中的比重也不高,估计不会超过专业农户。
2.非农农民
非农农民是在城镇从事非农产业的农村户籍劳动力,他们在城市就业和生活,从事非农产业,收入来源于非农产业,但是,具有农村户籍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在制度意义上依然是农民。非农农民包括占主体的农民工和少数个体私营企业主。
①农民工。农民工包括在城镇从事非农产业的农村户籍雇用劳动者和个体劳动者。由于城乡二元制度改革滞后,他们进城后没有城市居民户籍,不具有城市居民的经济社会权利,被称为“农民工”。由于非农产业的技术性和城镇就业竞争,农民工大多年轻力壮,具有相对较高的文化程度,是农村的优质人力资源。农民工是一个数量庞大的人口群体,是非农农民的主体。随着岁月流逝,农民工的构成发生了很大变化,1980年代和1990年代出生的“新生代农民工”逐渐成为农民工的主体。新生代农民工具有不同于老一代农民工的鲜明特质,文化程度相对较高,基本上不具有农业生产技能,对城市生活更加熟悉和适应,对土地的依恋情结较轻,更加渴望融入城市。
②农村户籍的个体私营业主。由于是农村户籍,他们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没有切断与农村土地的联系,仍然是制度意义的农民。相对于农民工的庞大数量,成为个体私营业主的非农农民数量很少。
3.兼业农民
兼业农民是“半工半农,亦农非农”的农民,他们的农村户籍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与职业、收入、生活空间“农”的特征发生了不同程度分离。根据“离农”的程度,兼业农民可以大体分为以农业为主和以非农业为主两种类型。以农业为主的兼业农民更多具有传统农民的特征,以非农业为主的兼业农民更多具有“去农”的特征。总体而言,兼业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目的主要是满足于家庭生活需要,一般是在家庭承包的土地上小规模经营,生产技术水平不高,产量和收入水平也不高。在空间上,兼业农民奔波于城乡之间,是“城乡两栖人口”。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纵深发展,兼业农民队伍在数量上趋于缩小和萎缩,估计在我国农民群体中的比重不超过20%。
三种类型农民的分化趋势
1.务农农民:传统务农农民与职业务农农民并存。在西方发达国家,务农农民是职业农民,市场化生产,企业化管理,规模化经营,生产目的是利润最大化。从长远来看,我国务农农民的发展方向也是职业化。但是,目前我国务农农民的职业化程度低,职业化道路还十分漫长,在相当长时期内,传统务农农民将与职业务农农民并存。
2.非农农民:市民化。非农农民的主体是农民工。近年来,随着农民工在城市的就业和居住趋于稳定,举家外出农民工的数量稳步增长,新生代农民工成为农民工的主体,市民化成为农民工的强烈愿望。同时,国家将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可以预料,我国农民工的市民化进程将会加快。
非农农民中的少数人是个体私营业主或经营者,由于没有城市居民户籍,保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仍然是制度意义的农民。不过,这部分人的市民化进程最快。目前,国家政策强调首先市民化的是在城市具有稳定就业、居住和较高收入水平的人。无疑,作为非农农民中“先富起来”的人,这些个体私营业主将“捷足先登”。
3.兼业农民:“两极分化”。我国兼业农民是城乡二元制度下农民分化不彻底的表现。一方面,农民进入城市后受到制度性歧视,就业和生活困难,难以融入城市。另一方面,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滞后,进城农民不愿意放弃农村土地,具有浓厚的“土地情结”。兼业农民在这种“两难困境”中纠结和挣扎,将发生“两极分化”:一极是“向后”,一部分人将完全从事农业;另一极是“向前”,另一部分人将彻底脱离农业,进入城市。在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一方面,工农业比较收益和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差距客观存在;另一方面,城乡经济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深化加大,从而引导更多的兼业农民向城市转移,兼业农民的队伍将趋于缩小和萎缩。(作者为华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导)
主题链接
中外“农民”界定上的差异
在国外,农民更多是一个职业概念,一般是指从事农业的公民。农民从事农业,收入来自农业,居住生活在农村,具有职业、收入、生活空间“三维合一”的“农”的特征。在我国,农民不是一个简单的职业概念,而是一个制度概念,农民指具有农村户籍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公民。在计划经济年代,我国农村劳动力基本务农,农民具有制度身份、职业、收入、空间“四维合一”的“农”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