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 更多 |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的要求,这是我国现时代社会治理的战略方针和战术理路。然而,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是一项系统工程,它包括创制社会运行的科学制度、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化解社会各类矛盾、净化网络虚拟社会等等。在提升社会治理能力这项系统工程中,具备应有的道德境界是其基础和核心条件。
创制社会运行科学制度需要实现制度道德化
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应该体现在创制社会运行制度的科学性上。在社会运行过程中,制度既起着引导行为的准绳作用,又起着对行为的约束作用,还起着统摄行为的协调作用。如果一个社会运行制度设计不完善,治理模式单调甚至粗暴,那么在社会或社区里的治理是不可能顺畅的,更有甚者,会不时地引发社会矛盾或社会冲突。因此,创制社会运行的科学制度自然成为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的关键环节。然而,任何制度并不是凭空产生的,没有依据的制度必定会是不科学的制度。而要创制社会运行的科学制度,须具备适应现时代的科学的道德理念,在社会治理过程中惟有清晰道德视角下的“应该”,制度的制定才有针对性和可行性,制度的落实也才有刚性基础。
为此,创制社会运行的科学制度,一要弄清楚社会、社区或居住小区在运行过程中需要建立什么样的制度,以及制度的相关者的共同诉求及其普遍行为准则是什么;二要弄清楚有利于利益相关者和利益共同体和谐共存的道德规范是什么;三要弄清楚作为社会治理主体的管理者和辖内成员的德性要求是什么,等等。在此基础上,依据普遍行为准则、道德规范、德性要求制定社会运行制度。同时,制度制定充分考虑人性、人的尊严、人际和谐等要求,并有利于社会治理的顺畅、高效及祥和社会的形成,这也就实现了所谓的制度道德化。
完善公共服务体系需要人本精神
社会治理能力的提升,应该体现在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上,而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人本精神是灵魂。在社会运行过程中,公共服务体系是涉及生产、生活方方面面的庞大社会运行系统,它包括社会福利体系、教育体系、公共卫生和医疗保障体系、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等等。可以说,公共服务体系的完善过程最能体现社会治理能力的高低,关乎良好的社会治理目标的实现。然而,公共服务体系的不断完善需要坚持人本至上。例如,社会福利体系,它包括儿童、残疾人、老年人以及广大社会成员等特殊的或共同的福利,这就要求以人为本,关注全社会人的共同福利,特别关照弱势群体福利,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让福利惠及应该惠及的人,也才能聚心聚力,实现社会善治。教育体系牵动千家万户的神经,影响一代一代人的素质。教育体系中坚持人本精神,真正实现教育面前人人平等,教育资源公正、合理享用,才能获得广大民众对社会治理的支持,真正提升有全民积极参与的全社会的社会治理能力。在纷繁复杂的公共卫生和医疗保障体系中,人的身心健康是核心,在让人们充分体验到生存幸福的基础上,为社会的良好治理打下坚实的身体健康、心理向善基础。至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它包括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美术馆、电台、电视台等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和文艺创作、文化娱乐、文学鉴赏等等,这是完善人们文化素质、提升人们精神境界的重要文化服务工程,惟有以人为本,才能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真正为人们的精神追求、精神享受、精神幸福创造条件。总之,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和完善,要以人本为基本建设理念,这是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理念。尤其要把被保障主体放在社会保障体系的首要位置来思考,有效解决该解决的问题,人们的心里踏实了,客观上就稳定了人心,和谐了社会。
化解各类社会矛盾需要公正、正气与和气
社会治理能力的提升,很大程度上要看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的基本能力。然而,在处理社会问题和化解矛盾过程中,惟有具备相应的道德理念和道德能力,才能更好、更有效地提升社会治理能力。一是要让人们有尊严地工作和生活,真正实现人格平等且人格均被尊重。这是化解矛盾之最根本的手段。假如人的尊严和人格不被尊重,甚至遭到践踏,那么,社会治理将会困难重重。二是要坚持公正,实现均衡利益分配。公正乃社会各类利益分配之第一要义,惟有公正才能服人,惟有公正才能治理好社会,因此,在一定意义上说,社会治理能力的提升,在于坚持社会公正能力的提升。三是平等执法。社会是复杂的,矛盾也是难以避免的,有些矛盾需要法制干预,必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切实扬善抑恶,树正气,压邪气,以利于社会各类矛盾顺利解决。
净化网络虚拟社会需要特有的道德理念
社会治理不能不包括网络虚拟社会,忽视了网络虚拟社会的治理,现实社会治理将会形成严重的“短板”,网络虚拟社会的某些乱象一定会影响现实社会秩序。而且,事实已经越来越清楚地表明,网络虚拟社会治理不好,它会以特有的腐蚀力和影响力来干扰甚至破坏现实社会的治理。
网络虚拟社会的治理跟现实社会治理一样,是一项系统工程。在治理网络虚拟社会过程中,不仅需要有适应现实社会的各种手段,更需要有适应网络虚拟社会的道德理念和道德手段。一是倡导道德责任和道德权利。真正从哲学层面弄清楚网络虚拟社会中的主体与现实社会中的主体以及主体与主体之间关系的本质特征及其异同。事实上,在网络虚拟社会中的主体与现实社会中的主体在其本质上是一致的,只是主体“出场”和表现形式不一样而已,同时,主体与主体之间关系也只是现实社会人际关系在虚拟世界的一种表现形式,因此,网络虚拟社会中的任何主体都有与在现实社会中一样的道德责任和道德权利。二是提倡慎独和仁爱之心。尽管人们在网络虚拟社会的行为是隐秘的,但是,要通过教育和引导,让人们知道坚持慎独和仁爱之心,既维护和保护了他人的利益,同时,也维护和保护了自己的利益。三是加强荣誉感和羞耻心教育。网络虚拟社会的行为比现实社会行为的自由度更高,因而,行为者更应该恪守道德底线、承担道德责任。四是发挥道德正能量的作用。要在全社会宣传社会主义道德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形成稳定的道德品质、道德人格;外化于行,培育个体品德和公民美德;充分发挥社会主义道德的正能量作用,用道德规范人们的网络行为,促进网络虚拟社会的和谐发展。
(作者单位:南京审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