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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文化部发布的《2013中国网络音乐市场年度报告》显示,截至2013年年底,我国网络音乐用户规模达到4.5亿,网络音乐市场整体规模达74.1亿元。事实上,在网络上火爆的文化消费种类远不止音乐。据统计,2013年我国网络游戏市场规模接近900亿元,同比增长33%;2013年中国网络文学市场收入规模达46.3亿元,同比增长66.7%;2013年中国在线视频规模达128.1亿元,同比增长41.9%。
有这样的数据作证,用繁荣来形容网络文化消费自然毋庸置疑,然而,市场的一片繁荣,仍难以摆脱其如影随形的版权纷争。以视频网站为例,从前几年土豆网和优酷网因台湾综艺节目《康熙来了》打起版权官司,到近段时间《爸爸去哪儿2》热播引发的沸沸扬扬的独播权纷争,互联网的舞台上从来就不缺少版权纠纷战争的火爆上演。
近日发布的《2013年中国网络版权年度报告》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开的知识产权案审理结果,2013年全国共有1388件涉及网络著作权侵权争议的民事判决书公开,涉诉作品类型中,网络视频民事案件有783件,排名第一,占整个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案件数量的56%左右。其他依次为网络游戏、图片作品、网络文学以及网络音乐。
对此,中央财经大学文化经济研究院院长魏鹏举表示,网络的普及和信息传播速度之快,非常容易产生“搭便车”的问题,这也使得网络文化消费领域版权问题频现,难以形成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和激励。在他看来,网络文化消费过程中的版权问题必须引起足够重视。“如果版权问题不解决好,网络文化消费市场可能会走进一条死胡同,甚至影响到整个文化产业的发展”。
版权纠缠,缘何剪不断理还乱
这个夏天,《爸爸去哪儿2》点燃了收视热潮,也拉开了新一轮视频网站版权之争。前不久,视频网站爱奇艺发布反盗播公告,称包括优酷网在内的一些视频网站,违规播放《爸爸去哪儿2》的内容,爱奇艺将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优酷等侵权网站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对此,优酷官方回应称:“作为热播内容,确有用户进行上传,我们在后台拦截很多,但发现有用户反复恶意上传,采用分段、变更用户名、虚假标题等手段。一经发现或接到投诉,我们即在第一时间处理。反对盗版是优酷土豆集团一贯的原则。”
近日,国家版权局通报了“剑网2014”专项行动第一批网络侵权盗版案件查办情况,包括“DY161电影网”“速酷电影网”等多家网站涉嫌网络侵权盗版被查办,在线视频成为侵权重灾区。无独有偶,日前发布的《2013年中国网络版权年度报告》也称,随着网络视频行业的迅猛发展,网络视频领域的版权纠纷不断增多。
毫无疑问,盗版已成为我国网络视频成长过程中绕不过的关键词之一。在网络视频行业明争暗斗的背后,几乎所有视频厂商都因版权问题成为过原告也坐上过被告席。尽管网络视频行业和国家相关部门曾多次合力整治网络视频侵权,但盗版侵权事件仍频频发生。
“网络视频版权的保护,难点在于如何认定侵权和取证。”爱奇艺法律总监王岩在接受采访时告诉记者,现在的侵权种类繁多,尤其是UGC(用户生成内容)以及网盘侵权等侵权形式难以甄别。
除此之外,王岩表示,许多公司还假借“避风港原则”进行盗播,即许多只提供空间服务、不制作网页内容的网络服务提供商不承担审查义务,结果这些违法行为屡屡逃脱处罚。据了解,快播就综合了几种侵权方式,既是P2P软件平台,借技术中立为名进行侵权,又找了很多中小网站来运营,这就加大了监测难度和维权成本。
同时,“伤害大,判决轻”也打击了网络视频商的维权热情。“网络视频版权一旦出现纠纷,如果诉诸法律,司法程序比较复杂,周期比较长,判决结果出来后可能错过了该视频热播的时间。”北京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吴飞说,“目前侵权盗播的违法成本也比较低,最多赔偿三五十万元,所以很多企业就走上了先盗播再赔偿的歪路。”侵权事实成立但判罚相对很轻,版权方受损利益很难得到补偿。对此,吴飞希望司法机关在侵权惩罚数额上能有更大突破。
纷争中如何突出重围
湖南卫视前不久推出“芒果独播战略”,《花儿与少年》《唱战记》等几档新节目不再对外销售互联网版权,只在旗下的视频网站芒果TV独播。与此同时,视频网站掀起自制剧风潮,网络自制剧《万万没想到》第二季近日在优酷上映,仅一天时间,优酷点击量就高达2800万;而爱奇艺播出的《废柴兄弟》,上线仅5日播放量便一路飙升到近8000万。
卫视开始试水独播,视频网站则进入自制时代。在互联网版权纷争不断的背景下,一些平台开始了新的谋划。
去年6月,虾米网全面试水音乐收费并上线“音乐人平台”,试图重塑音乐产业链。音乐人平台主要面向独立唱片公司和独立音乐人,申请成为虾米音乐人后,他们的自有版权音乐将通过虾米平台获得推广并取得收益的100%。而今年则被一些视频网站称为自制剧元年。版权代表着的优秀内容,越发被平台紧紧攥在自己手中。
“一旦卫视不再分销版权,视频网站只能通过自制这条途径寻找优质内容。现在网络视频公司都在抢占优质内容,版权费用炒得很高,但重金购买版权、依靠片头广告获利的方式是不可能持久的。”王岩坦率地说。另据艺恩咨询发布的《2013中国网络自制剧研究报告》显示,视频网站为版权支出的成本从2008年的4亿元到2013年的42亿元,短短5年时间,增长10倍左右。考虑到版权成本支出,视频网站推出自制剧势在必行。
另一方面,版权纷争多是平台之间的混战,用户却不会对此有直观的感受。有调查显示,许多网友并不关心自己点击的影片是否存在版权问题,更在乎的仅仅是自己能否最快看到新片,以及视频的清晰度和流畅性。
事实上,网络平台争夺版权的重要目的就在于要用独家的内容留住客户。王岩认为,在维护版权的同时,网络平台也要提高核心竞争力。“简单地说就是技术+内容。”王岩具体分析说,“一方面是提高技术,这是网络视频公司发展的根本驱动力。通过技术进步给网民提供一个更优质的用户体验,才会让用户多频次地浏览网站。另一方面加大内容的完善和挖掘,最大程度上满足用户的喜好与需求,同时充分发挥渠道优势,增加人均浏览时长,这样才能提高用户黏性和活跃度,留住用户。”
吴飞认为,网络平台在完善内容和技术的基础上,要在整个行业建立一个行业标准和公约。一些互联网企业也要带头遵守法律,购买优质内容版权而不是盗播,遵守市场规则。同时,他也呼吁用户尊重版权,“毕竟,山寨是无法长久的”。(本报记者 陈晨 本报通讯员 赵鹏 王成凤)
链接 这些年,视频网站为“版权”打过的那些“仗”
●2014年7月,针对乐视网起诉风行侵犯其享有的《我是歌手》第二季的独占性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风行公司停止侵权,赔偿损失50万元。据了解,《我是歌手》第二季在乐视网的全屏总播放量已突破15亿。
●2014年7月,乐视起诉小米盗播其10部影视作品取得胜诉,小米被判赔偿乐视网损失15万元。乐视表示,还将继续对小米提起侵权诉讼。
●2014年6月,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公布快播2.6亿元罚单依据,初步认定快播公司未经许可,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辣妈正传》《北京爱情故事》等影视剧、综艺类作品,非法经营额为8671.6万元,依法拟处以非法经营额三倍罚款,即罚款2.6亿元。
●2013年11月,搜狐视频、腾讯视频等视频网站联合多家版权方成立反盗版联盟,向法院起诉百度、快播等公司的视频盗版行为,并向百度索赔损失3亿元。最终国家版权局对百度和快播作出责令停止侵权行为,罚款25万元的行政处罚。
●2011年,土豆以“史上最严重的侵权”为名状告优酷盗播土豆网独家引进的台湾综艺节目《康熙来了》,在提出1.5亿元赔偿要求之外,还要求政府部门吊销优酷的视频网站资质,优酷随即反击,在京、沪两地对土豆提请诉讼,称土豆侵权播出优酷百余部热播影视剧及原创内容。
●2010年,优酷起诉酷6,酷6起诉土豆,优朋普乐起诉迅雷,乐视起诉悠视,中国视频行业洗牌前夕陷入风起云涌的版权混战。(陈晨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