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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凤岐: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挑战
北京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中心主任 曹凤岐//www.workercn.cn2014-07-22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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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改变了我国的金融生态,它本质上是一种更民主、更普惠大众金融形式,移动支付、云计算、社交网络、搜索引擎等新兴技术与传统金融深入结合,催生出形态各异的互联网金融模式。互联网金融从无到有,从萌芽到快速发展的过程当中说明,互联网金融所带来的创新不仅仅体现在技术层面的飞跃,更承载了互联网精神。

  互联网金融代表了金融创新的方向,我们在肯定它积极方面的同时,也应看到互联网金融所带来的隐患不可忽视,应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包括内部自我的自律和外部的监管。

  首先,目前我们应该明确互联网金融机构的法律定位,允许做各种金融服务工作,但是不能越界经营。实际上现在我们有两个底线,一是不能够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互联网金融不是银行,所以说这一块不能突破;二是不能非法集资,众筹也是一个私募,他是以私募项目来做的,对社会观众就是银行。

  现在法律规则还没有对互联网金融机构属性作出明确的定位,互联网企业尤其是P2P借贷平台的业务活动,还没有专门法律和规章定期有效的规范。那么真理与谬误只是一步之遥,比如P2P借贷平台的产品设计运作略有改变就可能越界,进入法律灰色地带,甚至触碰底线,我们支持互联网金融发展,但是确实不能逾越底线。

  第二,要完善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目前这方面还存在缺失,存在安全隐患,有一些P2P网络平台没有建立资金第三方托管机制,会有大量投入者的资金沉淀在平台账户里,如果没有外部监管就存在资金被挪用,甚至携款逃跑的风险。

  第三,要健全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内控制度,内控制度不健全可能引发金融风险,我们可以把内控制度看做防火墙,好的制度可以有效地防范金融风险。实践中一些互联网进企业片面追求业务和运营能力,采用了一些有争议高风险的交易,也没有建立客户识别和交易分析报告机制,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平台进行洗钱创造条件;有的互联网金融企业不注重内部管理,信息安全水平比较低,存在个人隐私泄露风险。

  应该说互联网金融是一个综合金融,既做贷款也做理财,也可能做保险,就是一个公司做多项业务,综合业务。对银行的管理来说它必须是设置防火墙的,这些问题都是值得注意的。

  第四,要加强互联网金融外部监管。互联网金融本质上是金融,是利用互联网技术来做金融。目前外部监管对互联网金融这一块应该说在某种程度上是一个盲区。货币基金谁来管?互联网保险谁来管?P2P谁来管?现在我们不是很清楚,尤其一个互联网的企业做了综合的业务谁来监管?现在就是谁家的孩子谁抱,你首先都不知道谁是谁的孩子,怎么抱呀?关于货币基金是货币,也是基金,是人民银行管?还是证券部门来管呢?不知道是谁的孩子怎么管。然后坏孩子大家不管了,觉得这个风险太大,好孩子大家都去抱,都去管。

  我个人的意见是,现在一行三会的监管模式已经不适应需要了,不仅仅是互联网金融,包括金融控股、混业金融,现在还是分业管理,人民银行管一块,然后是银监会管一块,证监会管一块,保监会管一块。所以我认为,应该把一行三会变成一行一会,也就是说人民银行还继续管货币市场、管外汇,然后银行、证券、保险、互联网金融由一个部门来管,他们下面再去分工,我主张成立中国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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