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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作出了战略部署,提出了“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总体要求,确定了教育改革发展的攻坚方向和重点举措,明确要求“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对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体制机制建设,加快推进学前教育普及进程,促进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准确把握学前教育发展形势
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有关科学研究和国际经验表明:公平的学前教育机会不仅在促进幼儿语言、智力、情感及社会性发展等方面具有不可补偿的作用,也是有效打破贫困代际循环,缩小社会差距,提高人力资源投资效益的重要手段。目前,许多发达国家和发展中人口大国已把发展学前教育作为推进社会公平和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国家发展战略,全面纳入政府基本公共服务。
学前教育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重大民生问题。教育规划纲要提出了到2020年基本普及学前教育的目标,《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确定了坚持公益普惠,构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的发展方向。各地以县为单位编制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国家启动实施了8个学前教育重大项目,重点支持中西部农村地区和城市薄弱环节。3年来,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性成就,各地学前教育资源快速增加,财政投入不断加大,全国幼儿园总数比3年前增加了30%,在园幼儿增加了近40%,“入园难”问题得到初步缓解。
由于底子薄、欠账多,目前学前教育仍是教育体系中的短板和薄弱环节,一是资源总量不足,一些困难地区和困难群体“入园难”问题依然突出;二是资源结构不合理,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园的覆盖率还很低;三是体制机制不完善,随着各级政府对学前教育的重视程度和投入力度的大幅提高,近几年硬件建设成就突出,但软件配备和体制机制建设相对滞后,制约了学前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全面实现教育规划纲要确定的基本普及目标,从根本上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需要分步推进。一是用3年左右时间,以扩大资源为主,首先缓解“入园难”;二是再用3年左右的时间,在继续扩大资源,解决“有园上”的同时,加快构建学前教育成本分担和运行保障机制,实现“上得起”;三是用3到4年的时间,完善体制机制,实现科学保教制度化,到2020年在全国基本普及“有质量”的学前教育。目前第一步的目标已基本实现,正在向第二步迈进,处在爬坡过坎、大范围突破的关键时期,必须加紧谋划第二步发展的路线图和时间表,适时启动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持续推进改革,以改革促发展,建立学前教育改革发展长效机制。
二、扩大总量,调整结构
从根本上解决“入园难”问题,必须综合考虑边远贫困地区学前教育资源严重短缺的现实、城镇化发展趋势、人口分布流动规律、就近入园的需要等因素,打好政策“组合拳”,努力推动学前教育资源分布与老百姓的入园需求相协调,大幅度提高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的覆盖率,解决好就近入园、方便入园问题,努力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一要重点解决好困难群体“入园难”问题。要整合学前教育的建设发展规划、政府资源配置和救助资助计划,把处境不利人群作为政府行动的重点支持范畴和资源布局优先考虑的对象,切实予以解决。要着力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重点解决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人口分散地区、留守儿童集中地区学前教育资源短缺问题。要充分考虑区域经济发展、用工结构变化和人口流动的实际,重点解决好流动人员子女接受学前教育的问题。要针对残疾孩子“早发现、早干预、早康复”的学前教育特殊需求,努力增加残疾适龄儿童的入园机会。
二要大幅度提高公办幼儿园“广覆盖、保基本”的能力。要根据各地实际,创新公办资源的提供渠道和提供方式,多管齐下,大力发展公办园。在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短缺的地区,要集中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增设一批农村小学附属幼儿园,并在人口分散地区提供公益性的非正规学前教育服务,逐步做到“广覆盖、保基本”。要创新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集体办园,提高面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重点加大对农村集体和城市街道办幼儿园的支持力度,鼓励其提高办园水平。要加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工作,确保城镇小区补足配齐幼儿园,并优先用于增加公办学前教育资源。
三要切实加大对普惠性民办园的扶持力度。要切实发挥民办园在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中的重要作用,支持到位、服务到位、监管到位。要根据区域学前教育发展规划、普惠性资源的布局和老百姓的入园需求,认定一批普惠性民办园,制定一整套扶持政策,通过政府补贴、购买服务、减免租金、派驻公办教师、培训教师等组合方式,支持他们提供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服务,并通过成本核算、限价收费、质量监管、财务审计等组合手段,确保公益普惠目标的实现。要通过政府的系列支持政策,使老百姓可以在普惠性民办园缴纳较低的费用、得到有质量的学前教育服务。
三、建立机制,强化保障
实现可持续发展,是未来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核心任务和着力点,根本性的解决之道,是充分释放制度性改革的红利。要紧紧围绕关键制约因素,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将点上的探索和经验转化为面上的政策和制度,用机制建设保障学前教育的改革发展。
一要建立投入保障机制。重点是建立学前教育成本分担和运行保障机制,逐步增加公共财政对教育成本的分担比例,使幼儿园能够通过公共财政支持和合理收费,有能力保工资、保安全、保运转、保发展。要按照《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要求,切实将普惠性学前教育纳入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性地提高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近年来,各地创新了一系列加强学前教育投入保障的经验,如:扩宽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来源渠道,将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土地出让金的一定比例用于学前教育;加强幼儿园日常运转保障,建立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制度;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或实行一定年限的免费学前教育;省级财政加大专项经费投入,扶持边远贫困地区和薄弱环节等,要加大推广力度。
二要完善用人机制。重点是解决好幼儿园教职工配备、待遇、素质等方面的制度性障碍,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热爱儿童、业务精良、结构合理的幼儿教师队伍。要严格执行幼儿园配备标准,完善公办幼儿园编制管理和核编补充机制,用制度约束和督促举办者为幼儿园配足配齐合格的教职工。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探索将公办园非在编教师、农村集体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和社会保障纳入财政预算,通过建立规章制度保障民办幼儿园教职工的工资待遇,增强幼儿园教师职业吸引力。要健全幼儿园教师培养培训体系,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制定幼儿师资培养规划,扩大培养规模,实施幼儿园园长和教师的全员专业培训。
三要健全管理机制。重点是落实政府责任,加强各级政府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提供职能,并将学前教育的改革发展纳入政府的民生保障切实予以落实。在管理机制上,既要强调教育部门的责任,也要落实各相关部门的责任;既要强调区县等基层政府的责任,也要落实各级政府的责任。横向上,要建立和完善政府负责同志牵头、教育部门主管、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管理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形成管理合力,并与部门的考核和奖惩挂钩。纵向上,要强化各级政府责任,国家加大对贫困地区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省级政府和地市级政府加大统筹力度,县级政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逐步将普惠性学前教育全面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予以保障。
四、狠抓能力建设,提升保教质量
科学的学前教育必须遵循幼儿成长规律和学前教育规律。衡量一个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的标准,主要是看其教师和管理者能否坚持以幼儿发展为本,能否把尊重每个幼儿的学习特点和发展需要放在幼儿园一切工作的首位,能否有效地促进每个幼儿在原有水平上的发展,而不在于幼儿园的名气有多响、规模有多大,园长出了多少书、做了多少课题。随着学前教育规模的迅速扩大,提升各级各类幼儿园的保育教育质量,促进软件建设和硬件建设协调发展已成当务之急。
一要深化幼儿园教育改革。要深入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把促进幼儿身心健康成长作为幼儿园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把科学的教育理念转变成教师的教育行为,落实到保育教育工作的各个环节。创设丰富、适宜的教育环境,合理安排幼儿一日生活,开展灵活多样的教育活动,加强师幼互动,引导幼儿自主学习,主动探索,全面协调发展。
二要健全学前教育教研网络。要探索行之有效的教研机制,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各类幼儿园的学前教育教研网络。各地要转变教研工作职能,加强学前教育教研力量,逐步形成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实践经验丰富的教研队伍。实行学前教育教研责任区制度,根据各级各类幼儿园的布局,划定责任区,实行教研责任制,使得各级各类幼儿园都能得到经常性的业务指导。要完善区域教研和园本教研制度,充分发挥城市优质幼儿园和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的辐射、指导和带动作用,立足日常教育实践,定期开展教研和交流活动,及时解决教师在保育教育工作中的困惑和问题,以教研促实践,通过实践长才干,不断提高广大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教育实践能力。
三要切实提高监管能力。要研究建立科学有效的监管机制,逐步对各类幼儿园教师资质、工资待遇、保教质量及收费等方面进行动态监管。同时,要建立幼儿园基本信息公示制度,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向社会公开幼儿园办园行为和保教质量等方面的基本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要加大对各类幼儿园保教质量的督导检查力度,纠正“小学化”的教育内容和方式,整治“小学化”的教育环境,坚决防止和纠正幼儿园教育“小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