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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身之本 兴国之基
//www.workercn.cn2014-06-12来源:长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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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诚信,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也是一个文明社会的标志,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民主与法制建设中不可或缺的基本要素,更是人类的普遍道德要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培育和践行诚信价值观的重大意义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史书中称颂轩辕黄帝“必诚必信”,尊崇其为“积德累业,诚著天地,泽被生人”的圣人。在数千年的中国文明发展史中,历代典籍流传着许许多多关于诚信的格言和恪守诚信的动人故事,陶冶着民族的精神,诚信已经成为中华文明的核心价值理念。

  诚信是个人立身处世之道。孔子曰:“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诚信是个人社会化的“初始原则”。人是通过“社会化”完成从生命体的自然人到具有社会角色的社会人的转化的。人的社会化,不仅要学习和掌握社会生活所必需的知识和技能,而且要学习社会交往的规则。其中,诚信规则是每个人最早接受的规则教育之一。

  诚信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基石。诚实守信,是现代文明的重要责任和标志,特别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没有诚信就没有秩序,市场经济也就不能健康发展。从一定意义上说,市场经济是以信任为基础的信用交易活动。这种交易活动,蕴含着对市场主体诚实守信的道德和法律要求。市场主体诚实守信,不仅能够避免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降低交易成本,而且能够形成合理的市场秩序,提高经济效率。

  诚信价值观的实践要求

  诚实劳动。诚信绝不只是单纯的守约与履约问题,更是劳动创造的态度和品德问题。诚信要求人们尊重客观事实,不作假,不投机取巧。只有诚实劳动,才能创造出提升人的生活品质和增强人们幸福感的美好世界。

  真诚待人对己。诚信要求人们在社会交往中求实不骗人、对己不自欺,反对虚伪和欺骗。真诚地为人做事,才会有好的工作作风和社会风气;人们才能彼此信任,有幸福感。

  恪守诺言和约定。诚信要求人们遵守诺言、契约。这里所说的诺言和约定,既包括由人们自己承诺而引发的特定权利和义务,也包括国家法律、法规、政令、规章制度等规定的普遍权利与义务。

  培育和践行诚信价值观的着力点

  一是要加强诚信教育,强化价值认同。围绕诚信方面的法律规定、信贷业务、信用卡办理、信用消费、职业发展等,开展针对性强的诚信教育,使人们进一步明确在信用经济时代如何利用“信用”为自己生活服务、如何通过诚信的收益累积增强自己的社会生存能力,从而增强人们诚实守信的行为动力,真正“让诚实守信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价值追求和行为准则”。

  二是要发挥政务诚信的示范引领作用。古人云:“政者,正也。”政务诚信是社会诚信的风向标、定盘星。应通过管理和教育,使行政人员树立法治思维,遵守宪法和法律,依法行政;依法公开政务信息,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确保制度科学、合理、有效,履行对公众的承诺,避免“朝令夕改”和“新官不理旧账”等失信现象。

  三是要构建多维规范。不同的价值主体具有不同的诚信要求,需要通过对诚信价值主体的多维建构,形成整体的社会诚信氛围。从个体而言,要把诚信价值观作为自身修身立世的基本原则和价值追求;对企业而言,要将诚信价值观作为企业经营的价值取向;对于政府而言,要将诚信价值观作为政府执政的基本理念。

  四是要重视制度建构。诚信价值观需要倡导和培育,更需要科学的制度建设来保障。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指出了制度建构的基本方向。目前,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发育程度较低,信用缺失比较严重,因此,要提供完备的法律法规来保障社会信用制度的实施,使社会信用制度起到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积极作用。

  (作者系中共长春市委党校党建党史教研部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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