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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同志指出:要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营造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风气。这一重要论述指出了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的重要意义、重点内容和目标要求,为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指明了方向。近年来,我国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总体上取得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一些地方和部门尚未形成自觉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的氛围,存在“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工作不扎实、不到位。解决这一问题,应按照习近平同志的要求,突出重点,抓好落实,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
着力增强“三个意识”。一是节约自然资源意识。通过生态文明宣传教育,让人们认识到很多资源是不可再生的,随着人口不断增长,加之存在浪费现象,石油紧张、矿物减少、淡水缺乏、粮食短缺等已经严重影响人们日常生产生活、直接威胁人类长远发展,从而增强节约资源意识,自觉养成节约一滴水、一粒粮、一度电的良好习惯。二是保护环境意识。通过生态文明宣传教育,让人们认识到片面追求经济增长、忽视环境保护必然导致环境灾难,如气候变暖、酸雨频发、土地荒漠化、海洋污染等,给人们生命和财产带来巨大损失;引导人们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三是改善生态意识。通过生态文明宣传教育,让人们认识到掠夺式地向自然界索取,无节制地排放废弃物,自然界承受不了,必然带来生态危机,最终危及人类生存发展;引导人们深刻理解人与自然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关系,自觉形成尊重自然、热爱自然、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价值观。
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必须明确责任、抓好落实。为此,应健全相应的机制制度,强化监督检查。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形成政府主导、各方配合、运转顺畅、充满活力、富有成效的工作格局,各有关部门、社会团体要各负其责。在此基础上,赋予环保社会组织一定职能,发挥其在生态文明教育中的独特作用。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将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纳入主管、实施、协同部门及领导干部考核体系,制定明确指标,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对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解决问题,确保责任落实。三是规范教育培训。规范基础教育、高等教育阶段的教育,规范面向社会的培训;对被依法处罚的环境违法人员,可强制进行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培训。(作者为青岛大学法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