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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摘编:重视法治规范依法推进城镇化进程
//www.workercn.cn2013-11-05来源: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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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和各级政府的作用,需要重视法治的规范和保障功能,也需要研究总结城镇化发展和城市治理的经验教训。

  根据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和2010年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党的十八大提出到2020年“实现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各级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在推进城镇化进程中应做到组织适格、职权有据、行为法定、程序正当、高效便民和权责统一。

  《地方组织法》明确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必须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地方政府能否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城镇化健康发展的进程。2008年5月国务院发布《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提出加强地方政府依法行政的主要任务和措施。

  城镇化进程中涉及经济、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调整,往往导致社会矛盾增加甚至群体性事件发生,城镇化也使地方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职能增加、责任加大。如何处理改革创新与城市依法治理的关系,是城镇化面临的新课题。各级城市政府及领导者要正确看待城镇化进程中社会环境的新变化,准确把握改革发展稳定的新形势,及时回应公众的新期待,综合考虑城镇化发展速度、改革力度和公众可接受程度,注重协调利益关系,特别是不能为一时一事的解决而突破法律法规和政策底线,引发新的攀比和矛盾纠纷。

  为保障城镇化健康发展,还应随着城镇化的需要适时出台、修改相关法规、规章和规划,在法治框架下推进改革,防止城镇化的随意性。

  (任进: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教授 《行政管理改革》2013年第6期 小玉/摘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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