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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是党的十八大以来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目标。特别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行政审批事项的持续减少,已成为当前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突破口,让人看到了政府锐意改革的决心和勇气。然而,一些中介组织“寄生”在体制内,截留改革红利,阻碍市场和企业从改革中受益,让人担忧。
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践中,有一种现象不容忽视,那就是虽然行政审批的项目少了,但需前置评估的项目却多了。据统计,目前贯穿于行政审批过程中的第三方中介事项约有30余项,主要形式为技术性审查、评估、鉴证、咨询报告或意见书,包括环境影响评价、可行性研究、节能、地质勘探、施工图设计审查等。这些中介服务的结果是职能部门受理审批的前提,然而,由于一些中介业务耗时长、收费高,大大加重了企业负担。浙江省人大财经委曾对2000多家企业进行投资环境问卷调查,结果显示企业感到最耗时的是中介服务,其中10多个项目的服务时限为2个月以上。显然,这样的结果有违改革初衷。
一个完善的市场经济社会,必须厘清政府、市场和中介组织三者的关系。政府应收回“万能的手”,把不该管的放开,把该管的管好;市场应发挥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完善机制,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中介组织应依法履职,在政府和市场之间发挥重要的桥梁纽带作用。然而,目前的状况是,我国中介组织的发展并未跟上改革和市场的步伐。一方面,中介行业还没有得到充分发展,在总量上无法满足市场的需要;另一方面,缺乏明确、统一、有力的行业规范和制度规则,导致中介违法现象屡禁不止。有的中介组织身份模糊,与主管部门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甚至成为“二政府”;有的中介组织与不法人员勾结,侵害国家利益,成为腐败的催化剂;有的中介组织对企业吃、拿、卡、要,滋生出新的腐败问题。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改革的成效和深入。
要解决中介组织截留改革红利的问题,必须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办法解决问题。要拓宽中介市场准入门槛,进一步培育、发展和壮大中介行业,以适应市场和改革的需要;推进政府部门与中介机构“脱钩”,打破中介垄断,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尽快从国家层面加快中介组织管理立法,理顺监管体制,为其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孙瑞灼(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