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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特稿(下)
主动依法科学维权,让公平正义的阳光普照亿万职工
“截至2013年底,全国共签订包括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在内的集体合同378万份,覆盖企业964万家,覆盖职工1.6亿人”;
“截至2014年1月15日,通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共为150.29万农民工追讨被拖欠工资及赔偿金108.87亿元”……
每到岁末年初,全国总工会的新闻发布中总少不了对工会维权成果的盘点。
其实,只要对中国工会依法履职的历程有所了解,就不难体会,这些沉甸甸的数据,蕴涵着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多少的智慧与汗水、努力与艰辛!
完善劳动法律体系夯实依法履职基石
2012年3月9日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传出消息,将修改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合同法》,其修改核心只有一个: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
“在短短3年多时间里,全国人大已对《劳动合同法》进行了两次执法检查,如今又将进行修改,这对全国几千万劳务派遣工来说,无疑是最大利好!”全国政协工会界委员们为此“非常激动”。
从出台到修改,在《劳动合同法》的每一步完善中,工会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劳动合同法修正案》(草案)公开征求的55.7万条修改意见和建议中,绝大多数都来自职工群众和工会,创造了职工群众参与意见总数和意见相对集中的两个“立法之最”。此后,工会又推动并参与了《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制定。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完善,劳动关系市场化程度不断加深,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强化源头维护和制度保障,日渐成为工会履行维权基本职责的当务之急。而中央在确定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后,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又为各级工会推动和参与劳动法律完善提供了重要契机。
坚持“以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中国工会在涉及劳动者利益的立法和政策制定过程中,积极表达和反映广大职工群众的意愿与呼声。
在国家层面,全国总工会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相关委办建立了联系制度,积极反映职工诉求,推动劳动关系领域法律法规的立法修法工作。仅近年来,就重点参与了《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社会保险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数十部涉及职工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的制定和修改。
尤为值得一提的是,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1年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八),将“恶意欠薪”正式列罪,这意味着对欠薪行为进入了追究刑事责任阶段,进一步加大了对劳动者获得薪酬的合法权益保护力度。而为了这项修改,全国政协工会界委员、全国总工会和各级工会持续奔走呼吁了多年。
与此同时,地方各级工会推动地方性劳动法规的立法工作也取得显著成绩。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3年9月,全国有27个省(区、市)制定集体合同或工资集体协商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27个省(区、市)制定了35个有关企业民主管理的地方性法规。中国工会十五大以来的5年中,地方工会参与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就达1261件。
劳动法律体系的基本形成与不断完善,为规范和协调劳动关系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更使工会维护职工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奠定了坚实基础。
“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会行动
温州市某个体老板长期拖欠来自石家庄的农民工工资,农民工们向家乡工会求助。石家庄市总工会立即与温州市总工会联手,两地工会合力,很快帮农民工追回了欠薪。如今,已有数十个城市建立起类似的城际工会维权联动机制,这种打破地域界限,形成输出地和输入地相互呼应、配合支持的联动维权,大大提升了工会维权的威力和实效。
在中国工会依法履行维权基本职责的历程中,像这样的创新还有很多。
伴随市场经济发展、经济形态的多样和劳动者利益诉求的多元,工会维权重心也在与时俱进的调整:国企改革全面启动,工会努力帮助改制企业职工路走得更顺;后来,私营、外资企业多了,依法组建工会提上了工会工作的重要日程;再后来,工会依照法律规定帮助农民工讨薪;2010年,全总又提出了大力推动“两个普遍”(即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建立工会组织、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明确了工资集体协商是从源头上维护职工权益的有效手段。
组织起来,是为了更好地维护职工权益。如今,各级工会更注重将维权纳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已经拥有庞大组织网络和干部队伍的中国工会,始终注重发挥群众组织优势,加强社会监督,推动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近年来,全总和各级工会先后参与了对《工会法》、《劳动合同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的执法检查活动;并与政府有关部门持续联合开展企业用工管理、社保缴费、工资拖欠、劳动安全卫生等方面的维权专项行动,参与查处了一批严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案件。全总还连续数年与八部委联合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并与人社部、住建部、公安部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等等。截至2012年底,仅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就达到77.8万个,共有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185.9万人。
面对普通劳动者维权成本高、压力大的状况,各级工会建立起职工法律援助中心等维权服务长效机制。从在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增设法律援助窗口,到扩容工会公职律师、劳动争议调解员、劳动法律监督员队伍;从借助法律援助志愿者力量,到购买专家律师等专业法律服务,工会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的链条越来越长,方式手段越来越丰富。据统计,目前全国建立工会法律援助服务机构1.3万家,有法律援助服务人员3.6万名。近五年,就为职工提供咨询代书等服务52.9万件,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9.8万件。
让法治理念根植每位职工心灵深处
“法律的基本意图是让公民尽可能的幸福……”2013年12月4日,第十三个全国法制宣传日,新浪网、腾讯网和人民网三家微博同时出现一个与职工有关的“大V”——“中国工会普法”微博正式运行,同名网站也在这天上线。
该网站和微博由设在全国总工会法律工作部的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负责运营,旨在向广大职工特别是青年职工传播法律知识、倾听职工诉求,让“知法、懂法、守法”深入每个人的心灵。这一举措被视为推动工会系统法制宣传工作网络化提供示范引领。
细心的人会注意到,越来越多的劳动者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利,这不仅体现了普法的成果,更是一个巨大的社会进步。而这得益于各级工会不遗余力开展的一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组织“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等主题活动;组织工会普法讲师团、法律志愿者深入基层企业,为企业职工提供法律咨询、法律代书等服务;发挥互联网、手机等新媒体,努力构建广覆盖的职工法制宣传网络……
全国法制宣传活动已走过近30年的历程。其间,全国有4亿多人次参与了工会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培训工会干部和普法骨干近千万人次。仅“五五”普法期间,各级工会就投入资金超过10亿元,免费发放法制宣传资料2亿多册(份),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25万场次,参与普法系列活动的职工和农民工达2.3亿人次。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是亿万职工的期盼,也是各级工会努力的方向——“希望尽快出台集体协商法、工资法、企业民主管理法,并启动劳动法、工会法的修改程序”:“严格落实执法责任追究制,坚决防止和纠正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完善企业信用评级机制,推行重大劳动违法案件曝光制度、公开谴责制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震慑力度”:“建议劳动争议案件处理实现裁审分离,人民法院设立专门的劳动争议案件审判庭”……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在即,借着“依法治国”号角吹响的春风,中国工会必将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在依法维权的履职征程上再谱新篇,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照耀到每位劳动者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