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狂想人生:皇后乐队传》
《狂想人生∶皇后乐队传》[英]马克·布莱克 著 席虎牙 译 雅众文化公司北京联合出版公司出版
我得承认,是在看过电影《波西米亚狂想曲》后,才一遍一遍地去听皇后乐队那张名叫《歌剧之夜》的唱片的。一首一首地听唱片里的歌,数遍以后,渐渐明白,一部替皇后乐队的主唱弗雷迪·莫库里立传的电影,为什么不用传唱度更高的《我们是冠军》,或者节奏强悍的《我们要震撼你》做片名?
因为,从歌词到曲调,《波西米亚狂想曲》莫衷一是的表达,就像是传主在未卜先知自己的生命旅程。
1991年9月27日,皇后乐队主唱弗雷迪·莫库里死于艾滋病并发的肺炎。27年后的2018年,呈现他音乐人生的电影才拍摄完成。27年,风云变幻、风云激荡、风云际会,有太多风云人物充填进了今天依然健在的皇后乐队其他成员的记忆里,他们怎么就能确定莫库里说过那句话——“我喜欢歌剧”?弗雷迪·莫库里的伙伴说,此话是他加盟皇后乐队不久后说的。我想,电影敢于让弗雷迪·莫库里说自己喜欢歌剧,是因为让其一鸣惊人、一飞冲天的歌曲《波西米亚狂想曲》,有着强烈的歌剧趣味。
显性的歌剧趣味,是在歌曲短暂的引子和第一部分民谣以后一分钟的讴歌。这一分钟,弗雷迪·莫库里演唱的主歌,听上去非常简单,简单到除了几个意大利语的单词外,都是似是而非的哼唧。而曲调呢,像是从经典歌剧里找来了几句唱腔后由曲作者无缝拼接起来的。我们撇开那些语焉不详的唱词去听乐队四个人的奋力高歌,那真是非常高级的和声啊。
1600年10月,随着意大利人佩里·卡契尼的《尤里迪西》被搬上舞台,西方音乐艺术品种里就又多了一种——歌剧。莫扎特的《魔笛》《费加罗的婚礼》《唐璜》《后宫诱逃》等,是喜欢歌剧的爱乐者绕不过去也丝毫不想绕过去的,弗雷迪·莫库里一定反复听过莫扎特的歌剧作品,所以,我们听这一分钟用美声的吟咏,分明有莫扎特歌剧的余韵,再密实的内心世界也能表达得异常通透。
5分58秒的《波西米亚狂想曲》,仅用一分钟致敬歌剧,深爱歌剧的弗雷迪·莫库里也许觉得根本不够?所以,他索性用隐性的歌剧趣味来包装整首歌曲。
5分58秒的《波西米亚狂想曲》,被弗雷迪·莫库里用迥异的曲风“分割”成五个部分:49秒钟的引子部分,是无伴奏四声部合唱,听来犹如歌者在云中漫步;第二部分则马上面对现实,歌曲作者用民谣曲风,缓缓道出了心中的苦闷和惶惑:妈妈我刚刚杀了人/用枪抵着他的头……用民谣找不到解药,弗雷迪·莫库里尝试去求助深爱的歌剧,于是第三部分,一分钟听似混乱实质自有理路的歌剧宣叙调般的吟唱,是有罪少年最后的挣扎;过渡到第四部分,少年的不甘被弗雷迪·莫库里处理成硬摇滚——还有什么曲风比硬摇滚烈度更大?暴怒的硬摇滚后,全曲只剩下了最后的十秒钟,弗雷迪·莫库里笔锋一转,从愤怒的顶峰一下子进入到和缓的结尾段落:对我已经无关紧要了,无论风往哪里吹。头破血流以后,用《波西米亚狂想曲》讲述心声的弗雷迪·莫库里说,就这样吧。
曲终人不散,议论不间断,是《波西米亚狂想曲》的魅力。人们评价《波西米亚狂想曲》,喜欢用“诡异”一词,觉得歌曲又是民谣,又是歌剧,又是摇滚,弗雷迪·莫库里是怎么将几种风马牛不相及的曲风融合到一首歌里的?我以为,他是将近六分钟的歌曲当作歌剧来写了。
像这样一首语义复杂的摇滚经典,电影或者唱片都不能让我们完全懂得弗雷迪·莫库里的神来之笔到底拜哪一片云彩所赐。那么,这本书就来得正是时候了。
该书作者、英国人马克·布莱克在遍访了与皇后乐队关系密切的一干人等以及弗雷迪·莫库里的亲密朋友后,如此还原《波西米亚狂想曲》的“成长足迹”:此歌的雏形还在弗雷迪·莫库里的脑子里若隐若现时,它的名字叫《牛仔之歌》。现在,我们认定只有“波西米亚狂想曲”这一歌名才配得上这首风格一言难尽的歌曲,可当年为了保住《波西米亚狂想曲》这个歌名,皇后乐队不惜跟唱片公司的老板分道扬镳。土生土长的英国人大概很难理解来自非洲坦桑尼亚的弗雷迪·莫库里,所以“妈妈我刚刚杀了人/用枪抵着他的头……”这句歌词带给皇后乐队的歌迷很大疑惑:真是一首为杀人少年寻求救赎的歌吗?书中说,真是那样的话,乐队就没有必要改《牛仔之歌》为《波西米亚狂想曲》,更不必为了坚持歌名而付出有可能自毁歌唱前程的代价了。那么,曲风漂移的音乐再叠加上语意含混的歌词,弗雷迪·莫库里以及皇后乐队想要通过《波西米亚狂想曲》吐露什么样的心声?他们,特别是弗雷迪·莫库里所关心的,不是一个人的悲哀,而是一代人的不知所措。弗雷迪·莫库里用少年杀人这一极端事例指代的,其实是生于二战以后、成长在异常诡谲年代里的年轻人的迷惘。
假如这一解读在理,那我觉得,就表现1970年代年轻人的迷惘这一点上,图书《狂想人生:皇后乐队传》要比电影《波西米亚狂想曲》更为透彻。原因简单:电影是一个人的传奇,书是四个人甚至被乐队裹挟进他们演艺生涯的人们的生平。通过书籍了解乐队其他成员以及乐队周边人员彼时的表现,则更接近那个年代的真实。尤其是乐队的吉他手布莱恩·梅,这是我在阅读此书时最让我怦然心动的人物。喜欢天文学的学霸、与爸爸一起制作后来用了多年的吉他、与弗雷迪·莫库里相知又相左、总是陷于对婚姻的迷茫中……布莱恩·梅才是那个时代的大多数。从事实到电影,损失的就是对更能代表时代特征的大多数的描述。
与书相比,在我看来,电影还有一处疏漏,就是没有让世界顶级女高音歌唱家卡巴耶出场。正是因为酷爱歌剧,才帮助弗雷迪·莫库里创作出了《波西米亚狂想曲》,而马克·布莱克笔下皇后乐队的主唱对卡巴耶诚惶诚恐的态度,也是其很难盖棺论定的人生中的一点烛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