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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网讯 (记者邹倜然)1月1日至1月30日,杭州市各区、县(市)将对欠薪情况实行报告制度:每天下午5点前将当日欠薪及处置情况表报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对隐瞒不报,造成恶劣影响的,将追究责任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这是日前杭州市委、市政府专题召开的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会议上提出的。
同时,对欠薪逃匿案件、欠薪恶性突发事件、欠薪涉及10人(含)以上群体性事件等重大事项,杭州市要求各区、县(市)要在8小时内将欠薪重大事件快报表上报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其中,涉及欠薪50人以上或涉及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应在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上报。
据介绍,2013年以来,杭州市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现象时有发生。全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加强劳动用工监管力度,共监察检查用人单位11.7万家,立案查处拖欠工资案3127件,追回拖欠工资2107.35万元。
该市还开展了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执法,重点检查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主要检查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情况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农民工工资逃匿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等。
该市提出,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及时查处,保证春节前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基本结案、群体性事件得到妥善处理、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移交司法处理。各区县和有关部门要畅通劳动者举报投诉渠道,欠薪举报实行首问责任制,接受举报部门应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对可能发生较大数额的工资拖欠并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企业,及时发出预警,积极督促企业采取措施解决。”杭州市提出,要不断完善劳动保障监察“110”社会联动工作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基层调解个体欠薪问题1天内回复,群体欠薪问题7天内解决,行政执法调查周期缩短为15天,元旦至春节期间缩短为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