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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网讯 为方便劳模就医抓药,宁波市江北区给劳动模范开通“绿色通道”,在区、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时,凭“劳动模范医疗补助证”优先享受医疗卫生服务,免费咨询讲解院外的体检报告的基础上,江北区劳模协会勇于创新劳模服务新模式,从传统的慰问走访到主动上门服务,专门为年龄较大行动不便的劳模配备“私人医生”,切实关心劳模身心健康。
每年,区总工会为全区劳模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对身体状况较差的劳模,及时会同所在单位跟踪服务,每月了解健康情况,适时提供帮助。同时发动各分会为出行困难的劳模配备“私人医生”,定期上门体检诊疗。今年,通过协商,宁波市第九医院成为江北区劳模定点医疗医院。以九院为主,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辅,整合全区副主任医师以上专家,成立服务劳模专家团队,为劳模提供预约门诊、家庭医生等优质服务。
针对劳模协会仅有一名工作人员、兼职较多的情况,我区将劳模报领医药费与职工互助医疗费报销合并,实行“一站式”服务,方便区劳模报领医药费。去年劳模药费报销共计28人次,43556元。
目前,慈城镇共有各级劳模20名,其中80岁以上3人,年龄最大的已88岁高龄。区劳模协会慈城镇分会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慈城镇服务劳模健康管理协议》,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他们配备了指定的家庭医生,建立专项档案,纳入规范化管理,定期上门巡诊。协议规定:对于Ⅰ级管理劳模(无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慢阻肺等慢性疾病者)则建立健康档案,针对健康状况给予指导性建议,每年至少一次上门巡诊一次,提供健康教育、电话咨询等服务。对于Ⅱ级管理劳模(患有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慢阻肺、中风后遗症、残疾等慢性疾病,但行动方便者)则建立健康档案,并签订“家庭医生制服务协议”,由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该协议内服务项目,规定医务人员至少每季度上门巡诊一次。如是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建立专项档案,纳入规范化管理,根据高血压、糖尿病管理级别每1-3个月随访一次。对于Ⅲ级管理劳模(患有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慢阻肺、中风后遗症、残疾等慢性疾病,且行动不便者)则建立健康档案,并签订“家庭医生制服务协议”,由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该协议内服务项目,并规定医务人员至少每月上门巡诊一次。省级劳模叶雄壮2007年9月因交通事故造成一级伤残,生活不能自理。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他签订了Ⅲ级服务协议,指定专门医生,优先提供服务,其妻翁珊茅对此给予了高度肯定。(周永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