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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四:劳资关系“润滑剂”
调解促和谐让职工安心上班
劳动争议调解制度是工会组织在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发展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全市各区县都在整合多方力量,建立联动机制,担当起劳动关系中的“润滑剂”。在密云县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中心,记者就听说这样可喜的成果。“去年,密云县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中心的调解成功率高达97.8%,为职工挽回各项经济损失200余万元。
“作为律师,能在全县劳动争议调解中贡献自己的力量,我感到很荣幸。”32岁的王玉娟是北京檀州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律师,自从担任起密云县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中心的调解员后,她每周都要定时到中心上班,并定期下乡镇、进企业、到一线,把法律服务送到职工身边。
让王玉娟印象深刻的是在北京宝城客运有限公司送服务的事情,“其实,宝城客运公司人员流动量非常大,以前经常出现关于劳动合同的纠纷事件。”王玉娟回忆,但自从工会的法律服务进企业职工,劳动争议调解中心的调解员不仅解决了该公司的各项争议事件,还进一步帮企业完善了劳动合同,用法律武器捍卫起劳资双方的权益。
“劳动合同的规范,就能避免争议的发生。”王玉娟笑着说,如今的北京宝城客运有限公司已经连续几年没有出现劳动争议了。
目前,密云县总工会联合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保局、县法院、县信访办等部门形成了联动的劳动争议调解机制,形成了“政府指导、工会牵头、各方联动、重在调解”的工作格局。
现如今,密云县各乡镇、街道都普遍建立起了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共计24个,县总工会还聘请了12名专业律师担当劳动争议调解员,再加上全县233个企事业单位成立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联络员的总人数多达420人。
“去年,我们还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劳动争议调解联动机制建设的意见》,并印发了密云县劳动争议调解部门联动流程图,使得调解工作有效衔接。”王玉娟一边给记者翻看流程图,一边自信满满地说:“各部门的支持和协作,让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开展得十分顺利,职工的权益也能尽快且全面得到保障。” (本报记者 王路曼 余翠平 边磊 马超/文 万玉藻/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