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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网讯“我今年54岁了,下岗多年,收入不稳定,家庭生活艰难,虽然我和老伴参加了城镇居民医保,但报销的比例有限,多亏工会为职工着想,以家庭认购住院医疗互助保险,我花了264元为老伴买了大病保险,获得了26000元赔付金,这可是替我解了大困,帮了大忙。”近日,提及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南郑县城区供销社下岗职工秦自兴感慨万分。
为了更好地救助患病职工,2012年,该县总工会启动了职工医疗互助保险活动,凡县内所有机关、事业、企业等单位在职在岗职工(含农民工),均可由单位统一组织参加职工医疗互助保险活动,每份交纳互助金68元,每名职工每年最多可买10份。参加活动的职工,在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等支付后的自付部分,扣除自费医疗费用和门槛费后,能得到60%以上的补助;如果患乳腺癌、宫颈癌等疾病,除互助补助金外,还能得到1000元—6000元的额外补助,职工医疗互助保险活动已成为职工抵御疾病风险的又一道防线。
为了把以“聚小钱、办大事”、“无病我帮人,有病人帮我”为宗旨的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做实做细,该县总工会实行县、镇、部门上下联合抓,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机制,采取多方位、多形式、多渠道的宣传方法,印制宣传材料3000份,宣传手册6000册,做到了工会干部到哪里,职工互助保险就宣讲到哪里,并坚持在县电视台宣传职工互助保障的性质、宗旨、意义和作用及具体的案例,广泛宣传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险的福利性和社会公益性特点,使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险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引导职工树立保障意识。同时,对参加了职工互助保险遇到意外伤害和特种重病的职工主动联系,当职工发生伤亡、重大疾病等事件时,上门探望,把工会组织的温暖和关爱在第一时间传递到他们的心里,耐心指导他们整理理赔资料,及时办理理赔手续,力争实现理赔最大化,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实现一次办结,真正做到“不漏赔一个、不错赔一起”,使职工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切实起到“理赔一起、温暖一家、影响一片”的效果。去年,全县累计受理理赔135人次,获得保障赔付22.91万元。 (冯贵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