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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全面推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 帮扶重病职工渡过难关
//www.workercn.cn2014-04-01 15:05:19来源: 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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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工网讯 近日,绍兴市委办、市府办联合发文,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市级统筹的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绍兴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实施办法(试行)》同时发布。

    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是工会系统为缓解职工“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而搭建的减轻患病住院职工经济负担的互助互济平台,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有效补充,被誉为职工的“第二医保”。参保对象为在职职工,门槛很低,不受户籍和工种限制。职工每年只需要缴纳60元互助金,患病住院时除享受基本医疗待遇外,还可报销基本医疗保险统筹范围内自付部分的80%,一个互助期限内累计最高补助标准达5万元/人。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因大病住院职工的医疗负担,缓解职工因病致贫现象,提升职工抵御大病风险的能力。

    为全面推行此项民生工程,绍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先后多次专题研究,协调解决推行过程中遇到的许多具体问题。市政府还将该工作列入2014 年市政府十方面民生实事工作任务,并以市政府与市总工会联席会议纪要的形式对一些原则性问题作了明确,由分管副市长牵头,协调市政府相关部门在政策完善、方案规划、社保信息、医疗信息、业务经办和管理等方面给予指导和帮助,以确保市级统筹的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的顺利实施。

    《办法》规定,凡符合国家法定劳动年龄的绍兴市行政辖区内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的在职职工,均可由单位工会组织申报,统一组织参加绍兴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办法》要求,全市各基层工会要积极引导本单位职工参加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力争参加职工医疗互助保障的职工人数不少于本单位职工总数的80%,100人以下的单位原则上全部参加。 (绍兴市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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