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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汽车区工资协商“一步一层楼”
//www.workercn.cn2014-04-14 15:57:34来源: 中工网——《吉林工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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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工网讯(记者 王丹 通讯员 赵亚娇)“来公司5年,涨了7次工资,从刚来时的800元工资,涨到现在5000多元,我买了房成了家,日子过得很踏实。”当一连串数字从长春一汽四环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员工迟士新口中蹦出时,原本安静的会场“躁动”起来,惊叹声、低声交谈声……与会者纷纷为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让职工群众受益的做法点“赞”。

  这是4月2日,吉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省内立法调研组,在长春市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召开座谈会时的场景。据汽车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郑庆谊介绍,到2013年末,全区连续三年基本上实现工资集体协商全覆盖, 2万多职工从中受益。

  长春市汽车区从2008年开始在一个区域工会联合会试点工资集体协商制度,2010年全面铺开。从2011年到2013年,该区认真落实省市总工会工资集体协商三年规划,实现了每年一大步。

  2011年,该区实现了以区域工会联合会为载体的全覆盖,这一年他们称为“工会组织协商年”。经过努力,在全区企业经营者、工会干部及职工中不同程度地形成了工资集体协商的概念和意识,这对全面深化工资集体协商奠定了思想基础。同时区总工会初步积累了工资集体协商的工作经验,编制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程序和操作模板,特别是职业化工会主席丰富的工作经验,为深化工资集体协商奠定了业务基础。

  2012年,该区积极探索并初步实现了28家规模企业的独立协商,这一年他们称之为“职工要求协商年”。

  而在郑庆谊看来看,“区域协商是输入,独立协商是输出,以‘区域协商’为主导转变为以‘独立协商’为主导是必然趋势。”因此,在2012年开展企业独立协商的基础上,2013年,他们积极动员和培育企业家主动要求协商,将工资集体协商与企业的薪酬管理体制相融合,他们将这一年称为 “老板要约年”。

  到2013年末,全区1129家小型企业以5个工会联合会为依托实行联合建制,215家规模企业独立建制,其中28家企业实现了“老板要约”。 2013年,合同约定职工工资增长从8%-18%,月工资增长额从160元到400元不等。区总在今年一季度组织开展了履约检查,目前,小型企业工资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100%,合同履约率达到87%;规模企业工资集体合同签订率85%,合同履约率达到96%。其中职工工资增长8%-10%的企业占57%,职工工资增长10%-15%的企业占38%,职工工资增长15%以上的企业占5%。如今,企业无序竞争、职工无序流动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稳定了劳动关系,促进了企业健康发展。

  “‘老板要约’工资集体协商方式,将在我公司长期运行。”长春市美科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总经理孙莉茹是这项工作坚定的支持者,也是受益者。去年,该公司通过双方协商确定,管理人员工资增长11.5%,一线员工增长33.1%,辅助人员增长32.4%。企业效益稳步增长,员工流失率大幅度下降。孙莉茹说,工资集体协商增强了职工民主参与企业管理的意识,也让企业老板更愿意倾听职工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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