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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护在企业:“再也不担心因处理故障而影响收入”
//www.workercn.cn2014-05-27 06:24:19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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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绩效”考核不纳入再分配,只考核矿工个人安全行为,有效避免了以往抢生产追任务埋下的安全隐患,因为——

【劳动保护在企业】“再也不担心因处理故障而影响收入”

 

  中工网讯 在生产型企业,按劳动分配收入,调动了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但是,过于单一的分配方式,也会产生要生产要效率不要安全甚至不要命的消极影响。重庆能源集团石壕煤矿实施员工 “生产绩效”和“安全绩效”分块考核办法,“安全绩效”考核不纳入再分配,只考核个人安全行为,惩罚管理者为主,收到明显效果,违章员工大幅度下降,今年1~4月,98%的班组实现了“安全五无”。

  在全国煤炭行业,发生安全事故,多半都存在抢生产,追任务的原因。这与劳动分配制度“按劳分配、按产量分配”收入有着一定的联系。许多煤矿单位,矿工收入执行的是“按劳分配,按产量分配”制度,意味着即使当班下井工作8小时的矿工为了处理设备故障,排除安全隐患,在没有掘进进尺,没有煤炭产量的情况下,当日的工资就会降低很多,这一现象存在,久而久之,靠完成生产任务获取劳动报酬的矿工就不自觉地形成一种观念,努力抢时间,追任务。多干多挣的指导体系下,忽略安全,甚至不安全的工作行为时有发生,这也为安全事故埋下了隐患。

  矿工李师傅回忆起5年前的那次因公受伤,他说:“当时主要是在抢时间,多干多挣,没有顾及周边的环境安全,事后想起来非常后怕,幸好只受了一点小伤,如果继续亡命去抢时间,追生产任务完成,说不定还会搭上性命,伤害工友!”

  正是如此,今年初,重庆能源集团石壕煤矿推行“安全绩效”强化现场安全、个人安全行为相结合的分配办法,不与“生产绩效”考核发生冲突,并在出台这一分配制度中明文规定:“安全绩效”不得进入员工再分配之列,同时,只针对违章行为、事故伤害和每月21天出勤率进行考核。

  采掘一线员工每月“安全绩效”工资1200元,当月实现了“安全五无”的班组,每人平均增加安全奖励100元。这就是重庆能源集团石壕煤矿2014年初制定的“安全绩效”考核分配办法之一。

  员工实行“生产绩效”和“安全绩效”分块考核办法,该矿还加大了24个科连队管理者安全监管考核力度,凡一个队的班组发生一起违章行为,考核跟班队干500元,并考核科队长、党支部书记(正职)300元,每增加一人次,增加考核100元;当班在岗的副队长、班长接受相应的考核;当班没有违章的班组员工不被“株连”考核。

  采访中,笔者走访了100多名班组员工,他们认为企业设施“安全绩效”考核不纳入再分配,只考核个人安全行为,惩罚管理者为主的,这一做法体现了重视生命安全的抓落实。掘进622队张班长说:“我们再也不担心在工作中排除安全隐患,处理设备故障影响生产产量导致没有收入了,也不至于抢时间完成任务去违章蛮干伤害自己,伤害工友。”

  值得注意的是,安全考核监管交由该矿工会“员工维权中心”主要负责。一旦发现基层连队违反员工“安全绩效”管理制度,将受到相应的“弹劾”。工会维权中心提出了“谁动了员工的安全奶酪,谁就是对矿工生命安全的不负责”红线政策。工会副主席余文说:“为矿工生命安全制定的‘安全绩效’分配制度,任何人不得跨越‘再分配’雷池一步。”(蒲德贵 张明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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