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井子区工会施行“职工诉求代理制”
//www.workercn.cn2014-06-04 05:46:16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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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井子区工会施行“职工诉求代理制”
企业工会主席成职工诉求代理“第一责任人”
中工网讯 大连职工肖某在遭遇工伤后,企业以其不适应原工作为由,将其调动岗位并降了工资。肖某近日找到大连市甘井子区总工会求助,区总随即联合街道总工会,代表这名职工找到企业据理相争,终于使企业恢复了肖某的工作岗位和工资待遇。
这是甘井子区总工会施行“职工诉求代理制”为职工维权的一个缩影。近年来,甘井子区总构筑了区、街、社区(村)、企业工会四级“职工诉求代理制”,提出“全程代理,专人负责,限时办结,职工满意”的工作要求,明确规定一般诉求7个工作日办结,较大案件30个工作日办结,复杂疑难案件60个工作日办结。
甘井子区总设立了138个遍布辖区的困难职工帮扶站,实行统一挂牌服务;开通了3条区级职工维权热线和176条基层维权热线,在网上开设“我要维权”专栏,使职工求助更为方便、快捷。在企业工会设职工诉求代理员,并明确企业工会主席是诉求代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解决、上报企业职工的合理诉求。
同时,区总与区司法局联合组建职工法律援助中心,聘请42名法律顾问为开展职工诉求代理提供法律保障;与有关部门建立职工维权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相关问题。
职工纷纷表示,工会施行“职工诉求代理制”之后,自己有诉求不需要再“东奔西跑”了,只要将诉求告诉工会,工会就会想方设法帮助解决,太方便、太贴心了。
截至目前,该区各级工会组织共受理职工诉求案件286起,结案273起。(于贵华)
编辑:张天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