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成立21人法律援助工作团
//www.workercn.cn2014-06-08 08:56:44来源: 内蒙古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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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6月4日讯 (记者 苏永生)6月4日,自治区总工会召开进一步推进工会法律援助维权服务座谈会,会上,自治区总工会成立了由10名社会法律工作者、11名工会法律工作者组成的法律援助工作团,并为21名法律援助工作团成员颁发聘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工会法律援助实施办法(试行)》,自治区总工会成立法律援助工作团,以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参与协商、调解,代理仲裁、诉讼等形式,对劳动争议案件,因劳动权益涉及的职工人身权、民主权、财产权受到侵犯的案件等提供无偿法律援助。
据了解,工会法律援助是政府法律援助的必要补充,是指工会组织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工作人员,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职工、工会工作人员和工会组织提供无偿法律服务。
自治区总工会法工部一位负责人介绍,自治区总工会法律援助工作团的成立,对提高工会主动维权、依法维权、科学维权的能力和水平,切实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编辑:字秀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