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提高非公组织评模比例
//www.workercn.cn2014-06-24 07:41:30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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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网讯(记者彭冰 实习生柳姗姗 通讯员窦文峰)6月18日,长春市总工会召开“评选推荐省模范集体和劳动模范工作部署会议”,要求在各项荣誉评选推荐中,非公经济组织和非公经济组织人员不低于30%。
据了解,本次长春地区将评选推荐吉林省模范集体18个,省劳动模范、省特等劳动模范179名,其中特等劳模17名。按照规定,本次劳模评选推荐中,一线职工比例将不低于40%,农民不低于20%,教科研等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20%,而企业负责人比例不得超过8%,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负责人不得超过8%。
编辑:郑一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