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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网讯(记者 栾伟强)如何让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推进基层民主进程成为工会实实在在的工作内容?长春市总工会围绕全市改革大局,主动服务经济发展,以维护企事业单位职工合法权益为主线,以推动企事业单位和谐发展为目标,以加快企事业单位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步伐为重点,以区域、行业联合会职代会建设为中心。目前,全市已建工会的企事业单位12681家,职代会、厂务公开建制率分别达到98.8%和98.7%;非公企业职代会建制率和厂务公开建制率分别达到89.1%和89%。职代会标准化率和厂务公开规范率分别达到94%和89%。
长春市总坚持“三个结合”的原则,即:创建活动与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目标责任制相结合、与总结宣传典型相结合、与荣誉表彰相结合。他们制定了《关于落实长春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目标责任制实施办法》,确定了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抓“块”、在非公企业抓“面”、在事业单位抓“线”的工作思路,总结、培养、宣传创建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开展了“五最佳”评选活动,对在活动中表现特别优秀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分别给予表彰。
同时,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劳模评选一票否决制,对基层无故不开展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或开展不力的,取消企业经营者评先选优资格。目前,已共表彰300多家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和个人。
为将创建活动推向纵深,长春市总加强对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机制创新的探索和研究,重点开展了“借鉴ISO9000标准建立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质量管理体系”试点工作,并召开试点工作座谈会和现场推进会,推进创建工作的开展。
他们还积极推动非公企业参加到创建活动中来,下发了《关于在长春市非公有制企业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若干意见》、《长春市小型非公企业区域性、行业性联合职代会管理暂行规定》,建立了区域联合职代会会前审批、会中指导、会后督察的工作制度。目前,全市城区小型非公企业建立区域(行业)联合职代会159个,覆盖小型非企业23499家。
另外,以贯彻《吉林省企业事单位民主管理条例》为契机,通过工作例会、座谈会、经验交流会、基层单位职工(代表)大会、专题培训、为基层讲课等多种形式,建立了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网络报表信息反馈制度,调动了全市企事业广大干部职工参与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活动的积极性,促进了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