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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网讯 (记者 王君东)近日,南通市总工会启动“工会女职工组织规范化建设”活动,计划用3年时间,使85%以上的工会女职工组织达到规范化标准,并对全市各级女职工组织规范、制度规范、工作规范做出了具体要求。
组织规范化建设上要求涵盖四个方面:一是同步组建,女职工委员会与工会委员会同时建立,做到同步筹备、同步组建、同步选举、同步报批。二是干部配备到位。女职工200人以上的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要配备专职或兼职女职工工作人员。三是规范程序。已建工会企业的女职工组织组建率要达到99%的年度目标要求,2015年达到全覆盖。四是按时换届。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任期与同级工会委员会任期一致(三年或五年),在同级工会换届的同时同步进行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换届。
制度规范化上要求各县(市)区、产业(系统)集团公司女职工委员会建立和完善七大制度:一是建立委员会议制度。女职工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通过年度女职工工作计划、总结,研究决定有关女职工工作重要事项。二是建立委员联系制度。每位委员确定联系1-2个基层单位(车间、班组),及时掌握基层单位和女职工的需求和愿望,帮助女职工解决实际问题。三是建立工作报告制度。女职工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安排、年终有总结,工作情况及时向同级工会委员会和上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报告。四是建立维权督查制度。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女职工特殊权益的专项检查活动。五是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向上级工会女职工组织报送内容实、质量高的工作活动信息。六是建立经费保障制度。有专项工作经费,所需工作经费列入同级工会年度经费预算。七是建立工作台账制度。组织建设和工作档案资料健全,做到组织建设情况清、工作档案内容清、困难女职工底子清。
工作规范化上要求女职工在200人以上的企业工会女职工组织开展好一项建功立业活动,签订好一份专项集体合同,实施好一项爱心帮扶计划,组织好一次素质提升培训;女职工在100人以下企业女职委要将女工工作纳入企业工会工作中统筹开展,积极组织女职工参与企业的劳动竞赛及相关活动;女职工25人以上企业要签订一份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切实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