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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清浦区总工会要求各基层工会在开展区域(行业)工资集体协商中,严把“调研摸底、规范协商、三级审核、公示履行”四关,提升非公小企业工资协商质量,让职工在协商中受益。
调研摸底关
村(社区)工会在开展工资协商前,要对所辖范围内的小企业、个体工商户(有聘用人员)的数量、生产经营状况、职工上年收入、安全环境等进行全面摸底,这样在区域(行业)工资的协商中做到有针对性。城南乡先锋村、清安街道清安村等工会在6月份就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小企业进调研摸底,本月初召开工资集体协商会议。先锋村工会对所属范围内的20家小企业,选择有代表性的装潢、制砖、洗浴三家企业老板同村工会进行工资集体协商,乡工会同时组织其它6家村工会主席进行观摩学习。
规范协商关
各村(社区)工会要规范工资协商程序,做到协商的议题来自职工,职工代表要有一线职工和女代表并公示,要约的内容要规范。协商中,小企业多的要按行业协商最低工资,当年工资增长幅度、社会保险、加现工资、安全卫生等,草签合同要在职工较多或人员较为聚积的地方进行公示,听取职工意见。通过后,再由其它小企业主在签订履行工资协商合同书承诺书。清安街道清安村工会按规范要求召开区域工资协商现场会,街道工会组织全街道12个村(社区)工会主席或工会负责人进行观摩学习,把握好工资协商规范关。
三级审核关
村(社区)工会在工资集体协商后形成的合同文本(草案),先报乡镇、街道工会进行初审,然后区总工会审核。主要审核双方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签约程序和合同内容是否合法等。尤其是在合同内容合法方面,不符合一律退回,重新协商整改。如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1280元)、加班加点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工伤工资按最低工资标准和女职工产假按本人基本工资发放等,要及时予以纠正。最后报区人社局审核备案。通过三级审核,来保证工资协商合同的质量。
公示履行关
全区各村(社区)工会,在区域工资协商合同文本,通过区人社部门审核后,要及时向所属地的企业公示。可通过公示栏、职工食堂或车间人员较多的地方以及小型会议等,及时向职工公示。让职工了解工资的增幅和福利等情况,调动他们的劳动积极性。区总工会,将在第四季度对各乡镇、街道工会进行工作调研时,抽查一些村(社区)区域工资集体协商的合同条款落实情况,重点是劳动密集型、商业服务型和机械加工型等苦脏累的企业职工工资、工作环境、劳保福利等情况,将区域协商条款逐一落实到实处,防止协商文本成一纸空文。(袁宏 毕正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