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总制定《2014年度全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考核实施细则》
//www.workercn.cn2014-07-24 15:19:03来源: 中工网
分享到: | 更多 |
2014年,济宁市委、市政府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区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之中。为此,邹城市总工会特制定了《2014年度全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同时召开专题会议,与各镇街总工会、各系统工会签订了目标责任状,全力推进全市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考核实施细则》详细的规定了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中小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增长率、包括企业工资集体合同明细表、区域性工资集体合同统计表、行业性工资集体合同统计表等6项考核内容。计分标准为50分,分为考核指标定量计分、数据质量评价和工作成效评价。考核方法分为年中评估和年终考核两种相结合的方式,并根据各镇街、各系统工会提供的建制企业名单,按5%的比例进行实地随机抽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张芝)
编辑:郭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