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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纪实:实现员工企业共建共享
//www.workercn.cn2014-08-13 09:24:21来源: 中工网——《安徽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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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障职工经济权,职工享受企业发展成果

  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后,效益好的企业建立了工资增长机制,职工平均工资增长15%,生产一线工种,普遍高于企业平均工资100—500元不等,职工收入普遍提高,极大地激发了企业职工的生产积极性。效益差的企业建立了工资保障机制,职工不用担心不发工资,人心稳定。

  明光市女山湖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组织开展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在全市率先签订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合同,覆盖企业18家,覆盖职工493人,通过镇工会联合会随机调查了解合同履约情况,全镇18家企业履约率100%。一位农民工开心地说:“我们的工资每年都提高200-300元,收入增加了,在老婆、孩子和朋友面前都有面子,也不怕失业了,干活有劲了,日子更有盼头了。”

  优化用工环境,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有效地改善了企业间无序竞争、劳动力无序流动的问题,减少了员工在企业间来回跳槽、为争人才互挖墙角现象的发生,从而促进了职工安心本职工作,专心刻苦学习钻研业务和技术,稳定了职工队伍,促进企业的发展。滁州华瑞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外贸服装加工企业,年轻的女职工较多,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前,因为工作任务重,计件标准低等原因,部分职工抱着“干一天算一天,干得不舒服就走人”的想法,职工流动率较大,产品瑕疵多,影响了企业的发展,企业自2011年起连续三年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并以此为契机,相续出台了《工资增长分配办法》、《加班加点工资计算标准》等8项制度,规范了工资增长的幅度及工资分配等办法,每年正常增长工资10%-20%左右,这些规定公布后,让职工吃了定心丸,看到了未来和希望,职工说“企业让我们开心工作,我们让企业放心质量”,公司效益逐年提高。 (王菊宁 杨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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