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江北区举办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培训班
//www.workercn.cn2014-08-13 15:31:56来源: 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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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网讯 8月12日,宁波市江北区总工会、江北区人力社保局联合举办2014年《宁波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暨人力社保政策培训班,宁波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副部长王吉祥专题讲解《宁波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主要内容,全区各街道(镇)、工业区工会干部、社会保障所所长、劳动分管领导、规模以上企业人事主管、工会主席等320余人参加了培训。
工资集体协商是指职工代表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形式和收入水平等进行平等协商,并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协议的行为。经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的《宁波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从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这标志着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率先在宁波地区被纳入法制轨道。江北区总工会早在2011年已在全区企业中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截至目前,该项制度已覆盖全区约1310家企业,其中799家为单建工会企业,275家规模以上企业100%开展,10余万名职工受益。
7月3日,江北区召开学习贯彻《宁波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暨企业“双爱”活动推进大会,会议部署全区学习贯彻《宁波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会议还组织开展了工资集体协商集中要约行动,32家企业工会主席和行政方领导分别代表企业工会和企业,签订了2014年度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书和应约书,这也正式拉开了全区2014年度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序幕。(周永卫)
编辑:王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