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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网讯(记者高会坡)10月20日,省人大常委会《河北省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执法检查组召开动员会,提出要带着问题意识,听真话、查实情,推动《条例》的贯彻实施,推动地方法律法规的完善,保障职工民主权益。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省总工会主席王增力主持动员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兰翠作动员讲话。据悉,这是该《条例》实施11年来的首次执法检查。
据悉,对《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是今年省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开展工作监督,保证宪法和法律法规在我省正确实施的一项重要活动。执法检查方案指出,主要检查《条例》实施以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合力推进工作情况;建立职代会制度和发挥作用的总体情况;职代会制度规范化建设情况,包括建制、运行、职权落实和质量评价情况;推行职代会制度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焕发活力、深化职代会制度建设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法规的意见建议。此次执法检查,将坚持听汇报与走访座谈相结合,坚持普遍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检查、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最终提交一份情况摸得清、问题找得准、建议提得好的执法检查报告。
王增力指出,2003年6月颁布实施的《条例》,为我省维护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提供了法律保障,对于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动企业和职工共谋发展、合作共赢,构建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发挥了重要作用。《条例》实施11年来第一次组织执法检查,是省人大常委会从法律层面确保《条例》贯彻实施的一项重要活动。他要求,执法检查要带着问题意识,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听真话、查实情,确保找到《条例》实施当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条例》的实施,推动地方法律法规的完善,保障职工民主权益。
马兰翠要求,此次执法检查要紧紧围绕“建制、规范、发挥作用”三个关键环节,检查职代会制度在基层是否真正实现了基本覆盖,重点检查规模以上企业,特别是非公企业建制及规范运行情况;职代会职权是否得到落实,重点检查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三重一大”(即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运作)问题是否提交职代会审议,改制企业职工安置方案是否经职代会审议通过等;职代会制度是否能有效发挥作用,重点检查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职代会制度能否切实保障职工的民主政治权利,能否促进企业的健康长远发展,能否促进劳资和谐,以及相关执法主体依法履职情况。
动员会当日下午,王增力、马兰翠即各自带队分赴邢台、邯郸和唐山、沧州进行执法检查。其他设区市,由当地人大常委会按照实施方案对本行政区域内《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动员会上,省人社厅、省国资委、省工信厅、省总工会、省直工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就《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汇报。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内司委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主任边黎明介绍了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贾永信出席会议,省总工会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刘书为代表省总工会汇报了《条例》实施的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