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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网讯 (记者 景喆)在日前召开的全国贯彻落实《2011-2013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规划》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会上,自治区总工会荣获“全国工会贯彻落实工资集体协商三年规划先进集体”称号。这是继不久前自治区总工会在全国工会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考核通报荣获一等奖之后,获得的又一殊荣。
10月上旬,全国工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议对贯彻落实《2011-2013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规划》涌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自治区总工会和柳州、桂林、贵港三个地级市总工会,北海市海城区、北流市、凭祥市三个县级总工会脱颖而出,荣获先进集体称号。自治区总工会副主席陈湘文等10人荣获先进个人称号。
《中华全国总工会2011—2013年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规划》实施以来,自治区总工会在全国总工会和自治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把推进企业开展这项工作作为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中之重来抓,广大工会干部锐意创新,真抓实干,攻坚克难,推动3年规划全面落实。3年来,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党政主导、各方合力推进的格局逐步形成,制度规则进一步完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工会集体协商能力稳步提升,工资集体协商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增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企业和覆盖职工人数得到长足发展。
据统计,截至2013年12月,全区已建工会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达到11.03万家,覆盖职工307.13万人,与2010年建制企业16026家、覆盖职工1226357人,建制企业数增长94307家,覆盖职工数增长184.49万人。通过建立集体协商制度,很多企业依法形成了职工工资正常支付机制和增长机制,让广大职工共享企业、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成果,在化解劳动纠纷和推动建立效益共创、利益共享、公平合理、互利共赢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发挥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