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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网讯 针对年关各类劳资纠纷多发的状况,为确保广大职工合法权益得到及时维护,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第一报告人、第一协调人”作用,日前,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总工会在街道办事处5楼会议室召开了工会工作会议,全面部署规范重大劳资纠纷协调处理程序工作,龙岗街道工会系统全体工会干部参加了会议。
会议就当前劳资纠纷状况做了分析研判,要求各级工会组织从规范重大劳资纠纷处理程序入手,按照及时、准确、全面的工作原则,及时协调处理辖区各类劳资纠纷,确保职工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按照龙岗街道工会系统要求,凡是超过30人的劳资纠纷,涉及工资拖欠、不足额发放工资、安全生产等与职工合法权益内容密切相关的群体性事件,均定为重大劳资纠纷。“年底将至,是各类劳资纠纷多发期,重大劳资纠纷发生的概率加大,作为广大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者,各级工会组织务必将排查劳资隐患、协调处理劳资纠纷工作常态化,坚持预防为主工作原则,多方协同、常抓不懈。”龙岗街道总工会权益保障负责人在会上强调。
会议就年底防范、处理重大劳资纠纷作了具体工作部署。要求多种方式及时报送重大劳资纠纷信息,借助工会系统微信群、QQ群、手机短信等快捷载体,第一时间报送街道总工会,动态关注,直至事件处理完毕;要求全面准确报送,将重大劳资纠纷发生企业、企业有关信息、事件发生原因、职工诉求、事态进展等内容全面梳理,“原汁原味”报送,杜绝迟报、漏报、虚报行为;要求全面参与协调处理,充分认识重大劳资纠纷的社会危害性、对职工合法权益的侵害性,提高工会组织责任意识,主动参与、联合职能部门力量,依法处理,但对职工提出的明显不符合相关法律要求的不合理诉求,要充分做好解释工作,安抚职工情绪。
据悉,龙岗街道工会组织按照龙岗区总工会工作要求,建立了重大劳资纠纷协调处理机制,经过多年实践,根据重大劳资纠纷性质、特点,逐步完善了协调处理程序,逐步加强了管理运作力度,形成了信息报送及时、联合力量有效、协调处理规范的体系,为消除各类劳资纠纷作出了积极努力。(蓝志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