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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网讯 近年来,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县认真贯彻《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检查条例》等法律法规,未雨绸缪、超前规划,实现农民工工资从"被动介入"到"主动管控".广德县成立了以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人社 、司法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民工工资清欠领导组,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清欠的联动机制。该县先后出台了《广德县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实施办法》、《广德县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补充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的意见》等一系政策文件,将保障农民工工资的关口前移,从制度上解决了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发生后,难以"追讨"的问题,掌握了主动权,有效地筑起了一道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防线,遏制了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
广德县人社局按照广德县政府办公室要求,在该县建筑业企业全面推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建筑业企业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需先向县人社局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由县人社局开设《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缴纳确认书》,建筑业企业凭此确认书到县住建委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全面推动中标人标后备案机制建设,将建筑施工企业是否拖欠农民工工资作为招投标重要考虑因素。加快建立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和不良信用记录备案制度,将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纳入不良信用记录范围,严防将工程转包或者分包给无资质的企业和个人。
此外,广德县还成了由分管领导牵头,各成员单位组成专项检查组,不定期对该县重点建设项目工地进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检查,对发现没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企业,督促企业限期整改,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
据悉,2014年,广德县已收取建筑业企业缴纳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829.5万元 ,历年累计收取3218.8万元,对工程竣工未发生拖欠工资的企业退还保障金408万元,有力地维护了广大农民工的利益。(刘自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