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社区巷子里常年停着十几辆车,我们停车、进出都非常不方便。这些车找不到车主,我们也不知道该谁来管这事,很让人头疼。”今年以来,福建省永安市公安局收到不少反映城区主干道、公共停车场、小区等地“僵尸车”堵塞交通、造成安全隐患的问题。
接到线索后,永安市公安局经过多次调研讨论,决定对城市“僵尸车”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永安市公安局主动向市委、市政府汇报,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将“僵尸车”整治工作纳入到城市综合治理体系。市文明办牵头召集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城市管理局、交警大队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制定出台了治理“僵尸车”工作方案、查处“僵尸车”执法指引等相关工作制度,明确由城管、交警、社区居委会等部门配合,建立常态化联动工作机制,共享信息、联勤联动,依法开展“僵尸车”的整治工作。
由于对“僵尸车”尚无统一的认定标准,交警部门听取了多方意见,最终将三类车认定为“僵尸车”:长期停放在同一地点且3个年检周期内未年检的车辆;长期停放在同一地点且无牌无主车辆;长期停放在同一地点的套牌车辆。
“您的车长时间停在主干道上,请尽快挪车。” 一些“僵尸车”长期占用公共道路资源,交警部门发现后首先与机动车所有人取得联系,要求其在一周内自行处理,逾期未处理或者找不到联系人的由交警部门将车辆拖移至指定停车场停放。
对于长期停放在公共停车场内的“僵尸车”,则先由停车场管理人员进行清点,按照“一车一档”的要求登记造册,并联系机动车所有人自行处理。对于车辆信息缺失,登记联系方式失效无法联系的,由停车场管理人采集好车辆相关信息报送至交警部门,由交警部门协助停车场管理人员将车辆拖移至指定停车场停放。
对小区内停放的“僵尸车”,先由小区物业或业主委员会进行拍照登记,并通过在小区内张贴告示、入户走访核查等方式通知车辆所有人1周内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到车辆所有人的,由物业或者业委会委托交警部门协助将车辆拖移至指定停车场停放。
而对于被拖移至指定停车场的“僵尸车”,则由交警部门将车辆信息进行登记造册,并再次进行6个月的集中公示公告,公告期满后对仍无人认领的车辆进行强制拆解处理。
此外,永安市公安局不断加强宣传,规范市民停车意识,通过电视台、广播电台、微信、微博等平台推送相关交通安全知识,并介绍“僵尸车”的危害及治理办法,主动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引导广大市民自觉处理弃用车辆,从源头上遏制“僵尸车”的产生。据统计,截至目前,永安市共清理“僵尸车”6790辆,其中汽车516辆、摩托车(含电动车)2768辆、非机动车3506辆。
“僵尸车清理后,道路更整洁了,整个社区明亮起来,停车位也更多了,住着都更舒心。”东坡社区市民钟女士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