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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阜宁县总开展星级职工书屋创评活动

2020-11-17 18:03:59 来源:中工网

  中工网讯 为持续推进职工群众文化发展繁荣,切实保障职工群众的文化权益,江苏省阜宁县总工会于8月中旬下发了《关于开展“星级职工书屋”创建评比活动的通知》,决定利用四个月时间,在全县工会系统开展2020年度“星级职工书屋”创建评比活动。

  明确创评目标。阜宁县总工会明确,本年度指导各级工会自建一批“职工书屋”,创建“星”级书屋10家以上,其中镇区4家、系统4家、直属2家,并完成全国省、市级“职工书屋”示范点建设任务。重点是职工群众特别是农民工工作和居住相对集中的基层企事业单位、城市社区、工业园区、项目工会等,以一线职工为重点服务对象。

  规范创评标准。阜宁县总工会规定,职工书屋创建必须达到“三有”:有固定场所、固定标识、固定硬件设施、固定开放时间;有一定数量的文化资料,书籍300册以上,报刊3种以上,电子音像制品若干;有实效,要零门槛、零收益向本级工会会员开放。星级评定分为三星级、四星级和五星级三个等级。申请星级评定的书屋除有固定场地、固定标识、固定硬件设施、固定开放时间、配备工作人员或者志愿者对“职工书屋”进行日常管理外,还视不同等级确定了钢性指标:三星级“职工书屋”藏书量800册以上,报刊5种以上,电子音像制品不少于20种(张),每年组织职工开展2次读书活动;四星级“职工书屋”藏书量2000册以上,报刊10种以上,电子音像制品不少于50种(张),有可上网电脑,每年组织职工开展2次以上读书活动,积极参与上级工会组织的职工文化活动;五星级“职工书屋”藏书量3000册以上,报刊20种以上,电子音像制品不少于80种(张)。有可上网电脑、电子书或其他多媒体阅读工具,文化氛围浓厚,每年组织职工开展读书活动、文化沙龙等活动,积极参与上级工会组织的职工文化活动。

  制定奖补措施。阜宁县总工会明确,职工书屋由镇区、街道、系统工会组织牵头向县总工会推荐申报,经阜宁县总主席办公会审核同意后,统一挂牌命名,并报市总工会备案。纳入市总工会备案的职工书屋可获得相应的经费补贴和物资支持。被确认的职工书屋由县总一次性补贴经费1000元;三星、四星、五星级职工书屋分别由县总一次性补贴经费2000元、3000元、4000元,并给予一定数量的书籍、报刊等物资支持。同时,星级职工书屋可推荐申报市级“职工书屋”和“职工书屋示范点”,五星级职工书屋还优先推荐参评全国、省级职工文化示范点。

  定期督查复审。阜宁县总工会将职工书屋纳入职工文化建设督查内容,采取定期抽查、回访星级职工书屋等方式,检查星级职工书屋实际使用和维护情况。职工书屋创建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可同时申报星级。星级职工书屋原则上每两年复审一次。如果发现已关闭、挪作它用等与星级标准不符合的情况,由所属工会及时指导整改。经再次验收仍不合格的职工书屋,阜宁县总工会将降低或取消星级。

  目前,创评工作己进入集中评审阶段,县总将适时召开会议为获“星”单位命名授牌。(唐瑭 周永祥)

编辑:石婷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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