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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首份地级市行业工资集体协议在宁波产生
3万余名机动车维修行业职工有了保底工资价
中工网讯(通讯员赵清 王志勇 记者邹倜然)“从10月1日开始起,机动车维修工的工资将调整,从1660元至4400元不等。”9月23日,经企业与职工双方代表平等协商,《宁波市机动车维修行业工资集体协议》成功签署,协议对全市机动车维修行业职工岗位月平均最低工资标准,按不同类别企业、不同地区划分为9类;还对职工工资调整幅度、劳动定额以及工资支付办法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这是浙江省首份地级市行业工资集体协议,也是宁波首份全市性行业工资集体协议。宁波全市现有机动车维修行业企业3000多家,从业职工30000多人。因机动车维修行业覆盖企业多,规模经营水平差异又大,所需技术工人及普通工人数量都很大,人员流动频繁。为促进行业平稳健康发展,在市、县(市)区两级总工会指导下,先后经过五轮谈判,历时三个多月。
从已经正式签订的协议看,机动车维修企业被分为一类、二类、三类,每类企业又将维修职工细化为若干个工种:如钣金工、机电工、油漆工、检验员等,每个工种又细分为:组长(师傅)、中工、小工三个职务。再结合地区差异,最终形成了三大类9个不同地区和类型的工资标准。
有了保底工资,员工和老板都觉得“比过去踏实”。“对员工肯定是好事。”宁波宏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钣金师傅童保桉说,“协议的最大保障是给出了最低工资标准。我的标准是每月4100元,虽然现在每月实际收入肯定比4100元高,但这是要和修理数量、提成挂钩的,这次有了最低价,心里比过去踏实多了。”和职工一样,老板也觉得比过去踏实。现场,一位姓方的老板说:“员工来来去去,我自己都记不住。希望通过协议,能让员工更稳定。而且,同一个工种不同级别的最低价都标出来,也能让员工安心,努力提高技术。这对员工本人和整个行业的发展都是有好处的。”
相对于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行业工资集体协商无论在协商层次、覆盖范围、减少社会成本、提升协议质量等方面都有着独特优势,因此是当前宁波市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重点和努力方向。“此次机动车维修行业在开展全市范围的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上取得了重大突破,不仅为我市3000多家相关企业、3万余名职工撑起了保护伞,也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工资集体协商提供了宝贵经验。”宁波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说。
截至8月底,宁波市共有88个行业签订工资集体协议,覆盖企业6855家,职工183519人。单独签订工资集体合同企业20411家,覆盖职工198297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