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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标准100%落实到位,工资增长提前达到了30%,预计3年内将达到50%;免费就餐、免费工作服100%落实到位,免费体检90%落实到位……据统计,湖南株洲市餐饮行业工资集体协议签订两年来,5000多家餐饮企业的17万职工已从中受益。
2012年,株洲成立了由市人大副主任任组长,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及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餐饮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指导小组,并依托这一平台,在协商中严把主体、程序、内容“三关”。
——把好主体关,确保代表性。指导小组分别确定株洲市餐饮协会和株洲市商务系统工会作为企业方和职工方协商主体。企业方协商代表由协会会长及6位不同类型、不同规模企业的老板组成,职工方协商代表由商务系统工会主席及3位代表性强的企业工会主席和厨师长、服务员、收银员3个岗位的职工代表组成。全部14位代表接受媒体公示监督。
——把好程序关,确保合法性。整个协商过程,在选出代表、发出要约、开展协商等各个环节,指导小组都严格依法依规操作。如,职工方发出要约后,劳资双方通过座谈会、协商会反复沟通20多次,形成协议文本草案,印发派送到各个企业,并在媒体公示,实现征求意见全覆盖。在收回的意见表中,双方支持率均达90%以上。
——把好内容关,确保实用性。指导小组结合行业实际确定了14项协议内容,严格按不同岗位、地区、时段进行细化,涵盖了行业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支付办法、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增长机制、加班工资、医疗待遇、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女职工保护、职工保险、职工福利等多个方面,做到了全覆盖、全方位和全天候。特别是对职工反映比较集中的免费就餐、住宿、体检、服装等问题,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同时,对职工工资增长预期作出承诺,即2013年至2015年,行业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0%;每年工资增长幅度不低于本市年度工资增长指导线的下线,且三年累计增长不低于30%。
两年来,得益于严把“三关”,株洲市餐饮行业工资集体协商见到实效,目前全市餐饮企业履约率高达95%以上。
【点评】餐饮行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且多为非公中小企业,存在劳动强度大、工作时间长、收入水平低等突出问题,株洲餐饮行业是继“武汉样本”之后的又一成功尝试。从株洲餐饮行业工作集体协议签订两年之后,高达95%以上的履约率可以看到,要提升集体协商质量,增进集体合同实效需要创新,需要“出真招”。从武汉到株洲,样本可以复制,但需要结合自身实际、一步一个脚印地实践。(中工网记者 张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