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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四川内江工会来说,工资集体协商让职工满意,已经成为被量化的指标,并建立起科学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考评定级体系。
2010年底,内江市总工会出台了《内江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等级评价实施办法》,在全国率先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等级评价。2013年,又牵头制定了《内江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等级评价体系标准》,使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等级评价体系实现了标准化操作、规范化运行。
——建立科学的考评定级机制。按照“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建设、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内容、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程序、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审查、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履行和职工满意度测评”等六个重点方面确定考评指标,把涉及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各要素分项纳入考评内容,将评价考核指标量化为A、B、C等级。
——实施激励的分类管理机制。在评定A、B、C级企业的基础上,开展“三级联动递进”活动,A级企业着力创示范,B级企业注重抓提升,C级及以下企业实施“转化工程”。 2014年,参评企业由2011年第一轮的727户增加到1156户,占单独签订集体合同企业的58.8%,267户B级企业提升为A级企业,255户C级企业转化为B级企业。
——构建有效的协调联动机制。内江市委市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纳入“十二五”规划并连续4年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纳入对县(区)和有关部门的综合目标考核和专项目标考核。同时,形成市委市政府督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推进等方式,合力共推。
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效果到底如何,企业职工最有发言权。为此,内江市总工会在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时引入第三方社会评价机制,委托国家统计局内江调查队实施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职工满意度测评。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综合评价的结果与各类评先树模挂钩。在内江,未达到A级的,企业及企业负责人不得评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省级以上各类先进;未达到B级的,企业及企业负责人不得评为市、县级各类先进。目前,已有3户企业和2名企业负责人因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或未达到相应等级被否决。与此同时,从2009年到2013年,职工平均工资增长83.4%,年均增幅达到20.85%。
【点评】让职工满意、使职工受益,是推动集体协商制度建设的不竭动力。内江市总工会率先制定了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等级评价体系,问效于职工、问需于职工、问计于职工,实现了“事前、事中、事后”评价程序的有效结合,使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质量、效果有了科学的评判依据。(中工网记者 彭文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