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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集体合同条例》将颁布实施,从地方法规层面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用人单位行为,最大限度保障职工权益。全市各级总工会将如何开展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的工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如何履行集体合同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总工会:
合同写明具体数额
条款模糊属违规
市总工会副主席段阳告诉记者,自2006年推行集体合同制度起,目前市一级已有公交、餐饮、建筑、民办教育等9个行业经过行业协商,制定了行业集体合同,制定行业或区域性集体合同80余份,全市90%以上的用人单位涵盖其中。下一步各区县也将适时开展行业协商。
“之前的集体合同没有统一标准,对于劳动报酬、保险福利等有关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往往有些模糊条款,诸如‘工资不低于沈阳市最低工资标准’这类的条款。”段阳说,“《条例》颁布实施后,这样的条款就属违规了,必须要写明具体数额。”段阳告诉记者,沈阳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为1300元,哪怕集体合同中规定的工资为1301元,也要写明数额,而不能模糊处理。此外,段阳表示,一些企业在订立集体合同时,规定企业员工工资随企业效益的增长而增长。“《条例》颁布实施后,必须要写明企业的利和税增幅具体达到多少以上涨工资,低于多少降工资,没有具体幅度比例,条款也属违规。”
除了合同内容应具体外,段阳表示,订立合同的程序首先必须经过协商,其次必须经过职工代表大会的表决通过。
市人社局:
订立就需按规办
重点审查工资条款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处处长陈岩告诉记者,劳动合同法规定可以签订集体合同,《条例》并非强制各行各业订立集体合同,但鼓励订立,且一旦订立集体合同,就要在订立和实施过程中按照《条例》规范自身行为。
市人社局表示,《条例》实施后,将把我市签订集体合同的程序、集体合同包含的内容条款逐步规范到《条例》规定上来,修订和完善现有的集体合同示范文本。全市将实行统一的集体合同审查备案程序和审查内容,重点审查有关工资待遇的条款,此外还要积极推行网上备案工作。
“对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权益的行为,我们会督促企业限时整改。”陈岩表示,对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将引导双方依法通过协商、申请仲裁和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对侵犯合法权益的行为,将坚决予以纠正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