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工网工会频道集体合同-正文
余姚市兰江街道三项举措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
//www.workercn.cn2014-11-24 14:18:48来源: 中工网
分享到: 更多

  中工网讯 今年5月以来,浙江宁波余姚市兰江街道总工会以“三大集中行动”为载体,即集中宣传、集中要约、集中协商,使工资集体协商不仅能在基层扎下根,还为街道和谐劳动关系建设使上力。截至目前,签订企业集体合同暨工资协议163份,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在已建工会企业签订率达97%.区域性集体合同暨工资协议10份,覆盖企业700家,协议的复签率达100%.兰江街道总工会以贯彻执行《宁波市工资集体协商条例》为契机,主动向街道党工委汇报,争取支持,同时通过劳动关系三方协商工作机制,加强与政府各部门、商会以及其他行业协会的联系,发挥工会的主动能动性,保质保量的完成上级工会下达的目标任务。多方配合,形成合力。街道在2009年建立的由工会、商会、社保中心、安监和村﹙社区﹚联合工会等部门组成的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基础上,2011年又聘请了一批熟悉劳动工资、经济、法律、财务人员充实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健全制度,强化执行力。建立“人大检查、政协视察、劳动监察、工会监督”相结合的“四位一体”工资集体协商监督检查制度体系,发挥街道人大、政协监督检查作用,在企业里建立职工督查组,将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的履行情况每年分两次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向职代会进行通报。

  兰江街道总工会在具体工作中做到总体部署、提升协商水平、提供人力支撑、落实经费保障、实施典型示范,使集体协商工作更具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同时与集体协商工作相关的劳、资、政三方在推进集体协商工作中职责定位清晰、边界划分合理,相互协调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开展集体协商前,企业、行业、区域工会通过座谈、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了解职工诉求,并注意加强企业、行业、区域内不同职工不同权益需要的磋商、协调、平衡,力争准确聚集职工集中反映的问题。集体合同履行情况及时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去年,针对四明西路商圈“五小”行业数量多、规模小、职工少这一特点,在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在四明西路商圈开展了区域工资集体协商规范化试点。商圈工会通过民主选举,依法产生协商代表,认真履行协商程序,确保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时操作规范化,通过近一年的规范运作商圈职工工资增幅普遍在15%以上,未发生一起劳资纠纷案件。

  为营造工资集体协商良好氛围,兰江街道总工会深入企业加强宣传。在开展送法进企业和“要约行动”之际,向企业发出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书,增强企业开展工资协商的主动性。面向职工,通过企业厂务公开栏、厂报厂刊、职代会,组织职工代表和工会代表大会代表巡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激发职工参与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内在动力。利用各种媒介进行宣传。街道总工会利用各种媒介,做好《条例》的宣传,包括在街道总工会工作QQ群、微博等网形式对《条例》进行解读;开通《条例》咨询热线,由街道各种集体协商指导员进行现场解答;在街道主要路口悬挂宣传横幅;制作宣传小册子等,努力营造良好的氛围。组织学习宣传《条例》。为提高工会干部协商水平,自从《条例》实施以来,街道总工会会同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分2次对辖区内企业工会主席、村社联合会和工会联合会主席,对《条例》进行集中面授。今年第四季度街道将对《条例》内容组织知识竞赛,通过这些活动,在提高协商人员素质和工作能力的同时,加大了对工资集体协商的普及和宣传。(范雅蓉)


[保存]     [全文浏览]      [ ]      [打印]     [关闭]     [我要留言]     [推荐朋友]     [返回首页]

中 工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2008-2011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