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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基层工会组织建设的现状及对策
//www.workercn.cn2014-01-28 16:29:57来源: 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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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强基层工会组织活力的对策

    基层工会组织是整个工会组织的基础。针对抽样调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对策。

    一是加大“职工之家” 的建设力度,为基层工会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环境。针对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工会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进一步加大对有关工会工作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促使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业主对工会组织有一个新的认识;选树一批支持工会工作的“老板”,营造一个有利于基层工会开展工作的企业文化氛围;建立健全区域(行业)工会联合会各项工作制度,代行所属基层工会难以履行的维权职责,切实保护企业工会干部。

    二是加大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作力度,从制度上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湖北省集体合同条例》于2014年2月1日起施行,借此契机,加强平等协商制度建设,建立一支强有力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解决平等协商过程中职工方协商代表不敢谈、不会谈这一突出问题。完善集体合同文本,企业能办到又不违背有关法律规定的就写进去,使其具有可行性;能量化、细化的尽可能量化、细化,使其具有可操作性;职工意见比较强烈和集中的,可形成单项集体协议,使其具有针对性。建立健全监督检查的组织机构、履约责任、职工参与和评价制度,提高集体合同履约率。

    三是加大对基层工会工作者的培训力度,努力提高工会组织依法帮助职工维权的能力。在选配一名热心工会工作的主席的同时,结合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特点,重点在职工劳动保护、工资福利待遇、集体劳动合同的签订、用工规定以及纠纷处理方法上,加大对基层工会工作者的培训力度,努力提高工会组织依法帮助职工维权的能力。

    四是加大对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工会主席自身权益保障的力度,解决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工会主席的后顾之忧。    (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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