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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遭裁员 工会帮员工讨回补偿金
//www.workercn.cn2014-02-12 07:48:07来源: 中工网——《劳动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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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遭裁员 工会帮员工讨回补偿金

企业最终同意再增一万元补偿 双方达成一致

  中工网讯(记者 周美玉)企业突然宣布裁员,补偿金又过少。经过昌平区崔村镇总工会进行调解,昨天,被裁员工张女士终于拿到了补偿金。

  2013年底,昌平区一家企业突然召开职工大会宣布大量裁员,并于2014年1月10日通知员工张女士不用再来上班。张女士在该企业工作已满五年,近一年平均月薪近两千元,签订了劳动合同且合同未到期,该企业仅同意支付张女士经济补偿金一万余元。

  “裁员这件事事先并未征求员工意见,我对此毫无思想准备,并且经济补偿金过少,影响了我的生活及再就业。”张女士找到了崔村镇总工会和司法所,希望能够帮助她维权。

  通过调查情况,崔村镇总工会同司法所工作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为张女士解答了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按照规定,张女士可以就企业未提前三十日告知等情况向该企业主张双倍经济补偿金。

  依据法律规定,崔村镇总工会同司法所工作人员与张女士所在企业取得联系,核实了基本情况,并与企业进行交涉。

  企业最终同意再增加一万元的补偿,终结合同。张女士觉得基本合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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